信托发行
信托行业术词
信托的发行期限(募集期)一般是一个月,好的产品几天就可以成立了,只有一些不是很好的项目才在市场上长久推广。
个别风险频现
在超过基金业规模之后,中国的信托业规模仍在快速增长。中国信托业协会上周发布《2012年二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二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增长至5.5万亿元,3个月增长了2000亿元。有业内人士预计,信托业的规模将有望超越保险业。 在信托业的盛宴背后,潜藏的风险却在逐渐暴露。2012年上半年,在房地产市场受到持续严厉宏观调控的情况下,一些房地产信托提前兑付,个别房地产信托则延期兑付;中诚信托30亿矿产信托陷高危迷局;雅盈堂事件暴露出艺术品信托在高收益的同时也面临高风险。
在房地产信托受限之后,很多信托公司纷纷将目光转向资源矿业类行业和艺术品行业。但2012年上半年以来,矿产信托和艺术品信托暴露的风险给投资者敲响了警钟。 而近几年相当红火的矿产信托在2012年出现风险事件。统计显示,2011年全国共有36家信托公司参与发行了157款矿产资源类信托产品,同比增长161.67%。但是,这些看起来很诱人的矿产信托,潜藏的风险并不小。2012年6月份,中诚信托的“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被曝融资方涉及账外民间借贷,引发了矿产信托兑付风险。“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两期产品共募集资金30.3亿元,因涉及金额巨大该信托已被市场广泛关注。事实上,矿产资源信托的风险年初已有显现。1月4日,东北某信托公司就因融资人没有按照约定还款,而提前清算该项信托计划。这些事件的发生,令市场发现,矿产信托也并非看上去那么美。2012年是房地产信托的集中兑付期,而房地产正面临史上最严厉的调控,市场风险不断显现并加剧,房地产信托面临集中兑付风险。根据中金公司研究数据,2012年到期的房地产信托资金量将达到2500亿。部分信托公司不看好房地产后市,为避免到期难以兑付的情况出现,上半年多款房地产信托产品提前终止清盘。与此同时,个别到期的房地产信托产品则延期兑付。
信托发行流程
1.信托产品立项
信托产品立项是在前期广泛的项目调研的基础上,业务承办部门就拟受托承办的信托项目确定产品框架,撰写立项报告,同时对该产品的销售、营销进行可行性分析,撰写可行性报告,并首先在部门内部对项目进行评估筛选。部门内部评估时,可以邀请公司风险管理、法律、合规、营销、运营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提出积极的建议,尤其对项目运作管理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在各部门完成初步评估通过后,正式在公司内部进行批准立项。同时,公司可以与客户签订投资协议书、保密协议等意向性文件。
2.尽职调查
在信托项目各方当事人初步形成合作意向后,信托公司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内部程序的规定,亲自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尽职调查,包括现场调查、委托调查、信息收集、资料分析等系列活动,就可行性、合法性、风险性等事项进行仔细评估,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是以信托目的为导向的,以交易结构为基础的,致力于发现问题、发现价值、核实信息,确保信托目的合法的过程。通常情况下,由于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和信托目的存在不同,调查对象所处行业、环境和自身情况的千差万别,信托业务部门开展尽职调查的内容、范围、深度、流程和标准也会不尽相同。
3.内部评审
信托产品通过简单评估和尽职调查后,就会进入信托产品报审阶段。在前期广泛沟通的基础上,信托业务部门会就拟受托承办的信托项目确定产品框架,撰写完备的可行性报告,同时对该信托产品的风控、销售、运营等方面进行基本落实。
在信托产品报审阶段,由合规部门对信托产品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产品合规意见;由风险管理部门对项目风险进行预评估,并出具风险控制意见。
在通常情况下,经过风控部门和合规部门的确认后,信托业务部门会向项目评审小组(也可能为评审委员会或风险控制授权人等类似评审主体)提交报审材料,报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报告、信托产品方案、产品营销方案等。信托业务部门对报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项目评审小组则着重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和产品的风险性,对项目经营风险和受托人管理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对可能发生的运营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等拟采取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信托业务部门据此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
信托产品发行流程全解析
4.文件制作与事前报告
信托公司在正式设立信托产品前,如果根据法律规章的规定需要提出申请的,还应当依法向监管机构或信托项目涉及的其他主管机构进行报告、申请,并获得相关的批复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信托产品不得设立。对于大多数信托产品而言,信托公司仅需在信托产品设立后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履行相关的报备手续。
5.账户开立与合同管理
由于信托财产应交由第三方托管以保证信托财产的安全运作,在通常情况下,信托账户都包括内部账户和外部账户。外部账户又可划分为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
信托合同管理是进行客户服务的基础,也是妥善运营信托的前提。信托公司要及时录入信托合同的相关信息,确定基本要素,辨别客户来源,分析客户特征,完善客户信息,为后续客户跟踪服务创造条件。
此外,信托公司还需要完成办理抵质押手续和公证、再次核查重要信息、聘用信托执行经理等其他前期准备工作。
6.产品推介与募集
信托公司采取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在推介信托产品时,信托公司会有规范和详尽的信息披露材料,明示信托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揭示参与信托计划的风险及风险承担原则,披露专业团队的履历、专业培训及从业经历。信托产品推介通常采取直接销售方式或代理销售方式。采取异地推介信托计划的信托公司应当在推介前向注册地、推介地的中国银监会省级派出机构报告。
在推介完成后,信托公司要根据信托专户资金的到账情况,核对资金到账信息与信托合同约定是否相符,办理资金勾兑和合同确认事宜,如不匹配还需要进行相关催缴和退款。
7.信托产品的成立
信托计划推介期满后,满足信托文件约定的成立条件的,信托公司应将信托财产存入信托财产专户,并向委托人披露信托计划的推介、设立情况,正式发布产品成立公告。信托产品成功设立后,信托公司还需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履行相关资料的报备手续。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7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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