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誉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服务性商标
电动自行车的“信誉标志”是中国自行车协会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服务性商标。电动自行车“信誉标志”用于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的质量控制。产品获“信誉标志”,表明其达到国家标准,质量优良;表明生产该产品的企业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严格履行本企业的产品保修规定。
2005年度电信誉标志
2005年2月 22 日,中国自行车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经严格检测合格,准予使用“信誉标志”的21个电动自行车品牌。这21个品牌是(排名不分先后):
浙江卧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卧龙牌、
济宁英克莱电动车有限公司的英克莱牌、
嘉兴市菲利普车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菲利普牌、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阿米尼牌、
浙江千禧工贸有限公司的小飞哥牌、
捷安特(中国)有限公司的捷安特牌、新耐迪牌、
北京新日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的新日牌、
江苏新大陆车业有限公司的麦德发牌、宝岭牌、
天津市健威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彪牌、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27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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