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期限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信贷期限是指银行承诺向借款人提供以货币计量的信贷产品的整个期间,即从签订合同到合同结束的整个期间。狭义的信贷期限是指从具体信贷产品发放到约定的最后还款或清偿的期限。
在广义的定义下,信贷期限通常分为提款期、宽限期和还款期。
①提款期。提款期是指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合同规定贷款金额全部提款完毕之同为止,或最后一次提款之日为止,期间借款人可按照合同约定分次提款。
②宽限期。宽限期是指从贷款提款完毕之周开始,或最后一次提款之日开始,至第一个还本付息之同为止,介于提款期和还款期之间。有时也包括提款期,即从借款合同生效同起至合同规定的第一笔还款回为止的期间。在宽限期内银行只收取利息,借款人不用还本;或本息都不用偿还,但是银行仍应按规定计算利息,直至还款期才向借款企业收取。
③还款期。还款期是指从借款合同规定的第一次还款日起至全部本息清偿日止的期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