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商务局,修武县商务主管局,修武县的招商引资、内外贸建设和商务执法等工作,下设8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招商局、市场体系建设与运行调节股、对外贸易与公平贸易股、商贸服务管理股、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股、市场秩序股、商务稽查队。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县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研究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县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颁发两用物项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八)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职责。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研究拟定我县反垄断相关政策,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承担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领域中的相关反垄断调查和取证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依法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
(十一)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国家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二)执行国家经贸政策,贯彻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县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管理外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组织全县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研究对外开放相关政策;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及需求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情况预警机制,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
(十四)组织、申报并指导以修武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大型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贸活动。
(十五)负责全县驻境外商务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
(十六)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局长:刘建山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新闻发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新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所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信访稳定综合协调工作。
(二)市场体系建设与运行调节股
主要工作职责: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规范性文件;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的相关工作和茧丝绸协调工作。
(三)商贸服务管理股。
主要工作职责:承担全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四)对外贸易和公平贸易股(县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提出全县对外贸易整体规划;指导协调加工贸易业务和加工贸易企业的相关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商品进出口工作,编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的组织、申报工作;提出并执行全县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编报全县机电产品配额年度进口方案;负责全县机电产品和设进出口招标业务的管理;提出鼓励全县技术出口的政策和措施;管理技术、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执行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和禁止、限制进出口目录;负责国家有关扶持高技术出口资金和项目的争取;负责争取联合国发展系统和政府双边和多边援助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加工贸易的上报;负责设立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和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经营权的审核上报;负责对外贸易业务出国(境)团组的审核、审报工作;负责对外援助项目和援外资金的申报工作。
编报全县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监测分析运行状况:负责全县和国内外贸易统计和国际经济全作及其信息发布;负责申报管理和争取国家有关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援外经费等工作;负责全县出口退税的稽核工作;负责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对外承包工作、劳务合作,外商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条约的研究、宣传;研究经济全球化、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提出建议和对策;研究分析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方式,提出综合性建议和对策;研究全县内外贸易流通和管理体制改革,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全县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参与起草全县有关国内外贸、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反垄断和调查取证。负责世贸组织规则的研究、通报和咨讯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协调国内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等案件对县内产业损害的调查起诉工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并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中介组织产业安全方面的工作
(五)招商局
主要工作职责: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库;指导全县招商网络建设;组织重大对外招商活动,指导全县行业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活动;审核法律规定的特定行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六)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股
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拟订县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政策;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研究拟订全县企业经济技术协作的有关政策、措施,编制协作规划;组织协调经济技术协作洽谈活动;指导商品展览展销市场建设;指导县级重要展览展销活动;指导企业跨区域投资活动;指导全县企业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协调省外驻修经贸机构的管理工作。
(七)市场秩序股
主要工作职责: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受理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办相关依法行政、行政诉讼的答复及普法工作;承担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商务举报投诉案件流转、督办、查处、咨询等工作。
(八)修武县商务稽查队
主要工作职责:受主管部门委托对全县畜禽屠宰、煤炭经营市场、酒类流通经营等行业开展监督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