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民政局
修武县政府部门
修武县民政局,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是我县的民政服务部门,机关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82人。内设办公室、宣教股、财务股、优抚股、低保办、救灾股、政权股、募捐办、殡葬执法监察大队、社会股、来访接待室、审批股、慈善总会办公室。下属二级机构:修武县殡仪馆、修武县烈士陵园、修武县中心敬老院、修武县第二中心敬老院、修武县社会福利中心
工作职责
(一)组织全县救灾工作。做好灾情勘察上报,筹措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国内外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灾区优惠政策。
(二)负责“爱心一日捐助”活动的具体实施,负责慈善总会的日常管理和慈善超市的管理运行,组织开展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及困难学生救助工作。
(三)主管优抚、双拥、烈士褒扬、全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休志愿兵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特一等伤残军人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农村退伍军人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开发使用。
(五)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六)承办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管理工作。承办乡镇村地名更名的审批(报批)工作;指导全县开展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婚姻、收养登记工作。
(八)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工作。
(九)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十一)负责城乡福利企业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老龄工作。
(十四)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现任领导
局长:李彦
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后勤保障、公务接待、车辆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2、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查办工作,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3、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目标;同时做好组织、法制、统战等工作。
(二)优抚股
1、负责双拥共建日常工作。
2、按政策做好退伍军人的报到、接收、培训和安置工作。
3、负责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具体落实。
4、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政策,及时发放各类资金,妥善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
(三)低保办
1、负责全县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
2、督促各乡镇(城镇办事处)、村按要求对城乡低保政策和新申请低保对象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负责全县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对象的调查审批工作。
(四)救灾股
1、负责乡镇敬老院的日常监督管理。
2、及时查报各类灾情;积极争取各类救灾款物,做好灾民救助工作。定期组织抽查各乡镇救灾物资使用情况。
(五)募捐办
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六)执法队
1、依法对偷埋乱葬行为进行查处。
2、抓好公益性墓地的规范管理。
(七)财务股
1、负责全局系统行政经费、事业经费的管理监督,编报年度收支预算计划。
2、负责对有关股室、下属单位、乡镇敬老院进行内部审计。
3、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4、负责局机关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财政入库等工作。
(八)来访接待室
1、负责局机关群众来访来电的接待和登记工作。对重要来访件及时立案。
2、负责民政信访工作。
参考资料
民政局.修武县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30 09:31
目录
概述
工作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