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十六岁,中国民间风俗。为
台湾台南市的特色成年礼习俗。一说为起源清领时期于河港工作的苦力,在成年前仅能领半薪,故在16岁成年的七夕时分,向儿童守护神七星娘娘敬谢而衍生的中国传统文化。另则认为继承泉州旧礼而来。
做十六岁的起源有多种说法,比较普遍的说法系起源清领时期于河港工作的苦力,在成年前仅能领半薪,故在16岁成年的七夕时分,向儿童守护神“七娘妈”敬谢而衍生的中国民间传统文化。但亦有部分庙宇袭承泉州旧俗,并与七夕习俗结合。无论如何,由于做十六岁习俗在台南经过长期演变,已与其他地区16岁成年礼有显著不同,成为特色文化。
发源 16岁举行成年礼,据考据在1754年(清
乾隆19年)《
福州府志》即载:“近世于冠礼鲜能行者,郡中惟一二礼法之家偶一举行。中国民间则男女年十六延巫设醮,告成人于神,谓之做出幼,是失礼愈远也。”由此可知,行于祖庙、男冠女笄的古礼,在当时早已式微多时。 另一方面,道教味浓厚的成年式大为风行,在闽浙方志中屡见做出幼、出童子等风俗,学界认台南今日做十六岁可能与之有同源关系。
当地传统 七夕即为儿童守护神“七娘妈”(即“
七星娘娘”)的诞辰,台南很早就有祭拜的记载。清康熙年间巡台御史燕京人黄叔璥曾在<台海使槎录>赤崁笔谈中提及:“家供织女,称为七星娘。纸糊彩亭,晚备花粉、香果、酒醴、三牲、鸭蛋七收、饭七碗,命道士祭献毕,则将端午男女所结丝缕剪断,同花粉掷于屋上。”
雍正、乾隆、
嘉庆年间,台湾
五条港(今中西区一带)贸易兴盛。因当时河港苦力需成年(16岁)方可领全薪,故发展出在16岁成年的七夕,祭拜七娘妈以感谢16年来顺利成长的习俗。
五条港没落后,做十六岁反而逐渐繁复,一度成为有钱人家的长子才有能力举办的习俗。连横《
台湾通史》:“富厚之家,子女年达十六岁者,糊一纸亭,祀织女,刑牲设醴,以祝成人,亲友贺之。入夜,妇女陈花果于庭,祀双星,犹古之乞巧也。”台湾通史同卷冠婚篇更称“成人之礼,男冠女笄,台湾多以婚时行之。唯富厚之家,子女年达十六岁者,七夕之日,祀神祭祖,父师字之,戚友贺之,以纸制一亭,祀织女,以介景福。”
泉州习俗 台南部分庙宇自认做十六岁袭承泉州习俗成丁(中国民间叫做:做十六岁),晋江、惠安、南安一带皆有,但是在生日而非七夕举行。其余习俗如祭祀七娘、拜床母、搓圆仔、炊油饭、烧纸桥等类似,也没有出鸟母宫等仪式。
做十六岁早期并未有固定仪式,而是随着家中贫富或行业有所不同。甚至在家中举行,或是不做的家庭亦不在少数。直至1991年开隆宫才提出一套祭祀程序:祭品铺张——祭拜
七娘妈——出鸟母宫。
做十六岁的成年礼程序中,父母手持七娘妈亭立于神案前,由将满16岁的未成年子女匍匐穿过供桌及七娘妈亭,男孩起身后须往左绕三次,女孩则往右绕三次。又由于台湾话中,白读的“宫”与“间”同音,故也作出鸟母间,另有出婆姐间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