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性是霍布斯提出来的另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这一范畴是从
亚里士多德那里借用来的,但他对偶性的理解又不同于亚里士多德。他认为,偶性不是事物
可有可无的性质,而是指事物的一切性质。物体是主体,偶性则是物体的特性。他对偶性作了如下的
解释:
按照霍布斯的观点,偶性并非脱离开物体,在物体之外存在的东西,恰好相反,它存在于物体中,为物体自身所具有;它能作用于我们的心灵,造成观念或概念;我们认识物体,只有通过偶性才能达到,认识了偶性,也就认识了物体。因此,也可以把偶性看作是人们了解物体的方式。在霍布斯看来,按照偶性和物体的关系,可以把偶性划分为两类:
一类是为一切物体所固有的根本特性,如广延和形状。这类
特性既没有变化,也没有消灭,它同物体一样是永恒的。霍布斯把
广延看成是同物体不可分割的特性,认为物质与
空间是同一的,空间同物体一样,是真实的“存在于心灵之外的”。
与广延和形状不同,物体的另一类偶性只为某些物体所独有,是物体的非根本的特性,如颜色、声音、滋味、冷热,动静等。它的特点是既可以产生,也可以消灭。比如,一个白色的东西,可以染成黑的,其中的白色就消失了,而过去不在其中的黑色产生了。又如,运动的东西静止下来,运动消失了,则静止产生了。他说,除了广延和形状以外,“其他一切不为一切物体所共有,只为某些物体所特有的偶性,像静、动、颜色、硬之类,则逐渐消灭,为别的偶性所代替”。霍布斯把广延和形状看作是物体本身所固有的特性,这无疑是唯物主义观点,但是他夸大了物质的这一特性,把物质所固有的性质仅仅归结为广延和形状,把事物的差别都归为量的差别,从而偏离了培根关于物质的多样性的辩证法思想,这就把培根的唯物论思想变得片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