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亲
贵州省遵义市习俗
偷亲,苗语叫“游方”,对唱山歌,多次接触,情投意合,双方交换信物。订下终身,然后商定嫁娶日期,到期男方备些糯米饭、酒肉、鱼等礼品和一定数额的现金,发给女方送亲的姑娘们作为“草鞋钱”,邀请寨上青年五六人去接,姑娘也早作准备,转移衣物、银饰等物到约定地点等候,待父母睡觉之后即起程。
简介
贵州省遵义市农村的一种民俗(大概其它地方也有),在每年的大年十五,十六二日的夜晚十二点后,本村的人可以向当地农民的菜园子里采撷瓜果蔬菜,如果惹得主人的漫骂,那你是年就一定红。当民俗已经形成,多数人不会在田园里漫骂盗窃者。然而,偷窃者也不会借此机会狠狠的偷,那就违背了良心,也违反了习俗,有遇搬家式的盗窃,主人有权利进行维护。
当今状况
此习俗在遵义已经延长了好久,由于城市的蔓延,农民逐渐走向富裕,这个风俗逐渐在被人遗忘,以至于每年的十五十六的天“盗贼”寥寥几人。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29 18:37
目录
概述
简介
当今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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