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换概念
改变概念的修饰语等具体内涵
偷换概念是在思维和论辩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违反同一律的逻辑要求,用一个概念去代换另一个不同的概念而产生的逻辑错误。偷换概念也是一种常见的诡辩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1)任意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一个概念。(2)利用多义词可以表达几个不同概念的特点,故意把不同的概念混淆起来。(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些相似之处,抹杀不同概念的本质区别。(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例如,当有人说欧谛德谟克说谎时,他狡辩说:“谁说谎就是在说不存在的东西,而不存在的东西是无法说的,所以没有人能说谎。”在欧谛德谟克的狡辩中,两次使用了“不存在的东西”这一语词,但其所表达的概念却是不同的。前者表达的是“不符合事实”的概念,后者表达的是“根本不存在的事物”的概念。他就是故意用后一概念去偷换了前一概念。
词语简介
偷换概念可以是修辞学的技巧,也可以用来作出对人们作出游说,但事实上,这只是误导人的谬误,因为对方真正的论据并没有被推翻。
偷换概念就是把一件事物的本来意义用狡辩的手法换成另外一种看起来也能成立的解释,混淆是非把假的搞成了真的转移对方的注意力,以达到某种目的。 中国的成语:“偷梁换柱”“以假乱真”“浑水摸鱼”“顾左右而言他”似乎都多少表现了偷换概念的那种意境。 举例: 某甲,某乙。本来是某乙错了,但是某乙偷换“正确与错误” 概念为“左派与右派”然后自诩“左派”来攻击某甲,则就是偷换概念的典型例子。
方法
以下是一些偷换概念的方法:
1、把对方言论作出曲解,把它推翻,再装作已经推翻了对方真正的言论;
2、断章取义──从对方真正的言论中选取有误导性的段落;
3、选取其他与对方拥有相同立场的人,把他们支持该立场的软弱论据推翻,再假装已经辩倒“所有”拥有该立场的人,从以推翻该立场;
4、虚构一个行为和信念遭受批评的人物,再声称该人物为对方言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过度地简化对方的言论为类比论证,然后作出攻击。
一些逻辑学书籍只把偷换概念定义为歪曲论点,但现实的用法可以泛指以上的手段。传播媒体有时也会偷换概念以操控传媒资讯。
可是,把对方的论点小心地描述和推翻并非经常是个谬误。这手法可以限制对方论点的范畴,使其离题,或者作出穷举法论证的一步。
例子
小明:“我不认为孩子们应该往大街上乱跑。”
大文:“应该把孩子们关起来,不让他们呼吸新鲜空气。”
小明:我比你长得高。
小王:你再高够姚明高?
大文把小明的概念偷换成:“孩子们不应该在大街上乱跑,所以要把他们关起来”,小王把“自己”的争议偷换到小明身上。 从而回避了争议的重点。
德国大文豪歌德曾经在路上遭遇一名不友善的人。这个人认得歌德,但竟然当面对歌德说:“我不会让路予傻瓜。” 歌德说:“我正好相反。”然后给那个人让开一条路。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4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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