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继成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党组成员
傅继成,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湖北广水人,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
人物履历
1985.09——1989.07 南开大学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9.07——1991.12 湖北省计委计划经济研究所干部;
1991.12——1992.05 湖北省计委国土处科员;
1992.05——1994.03 国务院三峡办副主任秘书;
1994.03——2005.02 湖北省三峡办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综合处副处长、对口支援协调处副处长;
2005.02——2006.12 湖北省大冶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协主席;
2006.12——2007.01 湖北省大冶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07.01——2009.09 湖北省大冶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09.09——2010.01 湖北省大冶市委书记;
2010.01——2011.12 湖北省大冶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2——2015.09 湖北省黄石市委常委、大冶市委书记;
2015.09——2017.07 湖北省十堰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7年7月-2021年2月,任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0年8月26日,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傅继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1年2月7日,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傅继成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赃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以他人名义购买两套房产和两个车位的情况;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影响纵容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定向不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出借财政调度资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
傅继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信仰,背离初心,贪财堕落,收受贿赂,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傅继成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提起公诉
2021年4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傅继成(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傅继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黄冈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傅继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新修订时间:2021-04-02 17:39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