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司
外汇局的部门
储备司是外汇局的一个部门,按照1998年国务院为外汇局制定的职能、机构、人事“三定”方案,储备司的职能有6条。
内设机构
储备司
即根据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战略、原则,拟定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方案;
确定国家外汇储备资产组合中的地区分布、币种安排、期限搭配、工具选择等;
进行日常的外汇交易、清算和结算等经营性工作;
监督检查委托储备资产的经营状况;
联系海外分支机构;
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按照“三定”方案,储备司下设综合处、战略研究处、投资一处、投资二处、风险管理处、清算处、会计处、专项业务处、技术保障处、行政财务主、合规性检查处、人力资源处(内审处)、投资三处、投资四处的14个处室。
储备司处室的职能设计:
战略研究处被描述为主要负责涉及储备经营有关的政策、经营策略、金融市场走势等方面的分析研究工作,以及储备资产委托经营管理。
风险管理处主要负责储备经营各环节的风险管理和控制。
会计处主要负责储备资产的会计核算。
清算处主要负责储备经营的资金收付和帐户行管理。
技术保障处主要负责储备经营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维护等工作。
专项业务处主要负责储备资产的政策性运用和国际金融组织的各种资金安排。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0 18:23
目录
概述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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