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长
清朝官名
催长,官名。内务府属御船处属官,掌率水手等承应御船事宜。
额设四人,秩八品。凡皇帝临幸颐和园、静明园及瀛台等处乘坐御舟,以及巡幸天津等处, 俱督率水手、网户承应行船一切差务。
参考资料
催长.中华文史网.2013-11-05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7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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