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参与权(Participation Rights)指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在《
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参与权的主要条款是第12条和第13条。
简介
我们看到,儿童是通过自由表达来达到对其有关事项的参与的。提出儿童有参与的权利,是因为:虽然儿童正处在发展中,但他们仍然是独立的个体。他们有自己的感情和对事物的意见。儿童在表达自己的需要时是最有发言权的。给予他们适当的支持和尊重,儿童将可能做出合理的、负责任的决定。我们也知道,儿童有非常可贵的诚实的品性,关心和好奇的态度以及丰富的想象力。这些品质意味着儿童自己有一种作出适合自己的判断的潜能。
如果我们总是代替儿童做出决定,那么,儿童的这种潜能就会逐渐消失,那时我们会反过来埋怨儿童总也长不大。相反,如果我们总是鼓励儿童的参与,儿童则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学习做自己的主人。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儿童的参与的机会太少了。在社会上,所有有关儿童的事项,我们很少征求儿童的意见。比如儿童文学评奖、儿童电视节目评奖,从来就没有一个独立的儿童评审团来决定评奖事宜;在学校里,重要的学习、娱乐活动主要是由校方决定,学生将服从学校的安排。我们可以回想一下,每年的六·一国际儿童节的活动是由谁决定的呢?这是儿童的节日还是成人的节日呢?在家庭里,有多少关于孩子的升学、课外活动、购买物品、交朋友、娱乐活动是听取了孩子的意见呢?为了进一步说明儿童参与权问题,我们来看看“参与权阶梯” 。
参与权阶梯
8.儿童提出的、并与成人一起做出决定
参与
7.儿童提出的,但成人并不关注
6.成人提出的、与儿童一起作决定的
5.成人与儿童商量,并告诉儿童
4.指派给儿童,但还能告知儿童
3.象征性地表示
非参与
2.装饰
1.操纵
Edited by Graeme Storer Illustrations by Chanin
Balasai: Promoting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A
training package on the Convention on the
Rithts of the Child for ISCA members and
partners, International Save the Children
Alliance (Asia), 1994。
参与权阶梯说明
第一个阶梯:儿童所做的、所说的都是成人要他们做的。儿童并不真正理解他们所说的、所做的事情的意义。
第二个阶梯:儿童唱歌、跳舞、穿漂亮衣服等等,但他们不明白这些事项的意义。
第三个阶梯:儿童可能会被问到他们有什么想法,但是几乎没有他们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
第四个阶梯:成人决定一些有关儿童的事项,但成人让儿童了解他 们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情。
第五个阶梯:成人设计了有关儿童的事项,但成人向儿童征求意见,并严肃地对待儿童的意见。
第六个阶梯:成人提出一些事项,但与儿童一起做决定。
第七个阶梯:儿童提出一些事项,但成人并不关注。
第八个阶梯:儿童自己提出一些事项,并与成人一起做决定。
不难看出,阶梯越高,儿童参与程度越高。我们以五岁女孩学钢琴为例:
第一个阶梯:操纵。命令孩子学钢琴,不告诉她为什么要学钢琴。
第三个阶梯:象征性表示。家长问了孩子对学钢琴的想法,但不论孩子如何想,家长都不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第四个阶梯:家长决定让孩子学琴,但告诉孩子为什么要学。
第五个阶梯:家长计划让孩子学琴,但向孩子征求意见,并认真考虑孩子的意见。
第六个阶梯:家长提出要让孩子学琴,但与孩子一起做决定到底学或不学。
第八个阶梯:儿童自己提出要学或不学钢琴,与家长一起讨论,最后做出决定。
相关分析
我们再看这篇文章开头所提到的那个五岁小女孩。学钢琴,是与她密切相关的事项,家长应该听取她的意见,考虑她对钢琴的感觉。但家长拒绝听取她的意见,其参与程度至多到第四个阶梯。这位家长的理由是:大人怎么能听孩子的意见呢?在这理由的背后,是家长对儿童主体性、对儿童权利的不尊重。
在儿童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事项都能由儿童做决定的,或者说达到第八个阶梯,但是,教育者或父母应尽量让儿童对有关自己的事项达到最大程度的参与,使儿童在参与过程中,不断认识和提高自己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逐渐成为一个在个性、才智和身心等方面充分发展的健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