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验知识priori knowledge是先于经验的知识。在哲学上,它使人联想到下述思想:人类头脑包含有若干内在的特征,它可为人类
理性和
悟性提供基础。不过,“先于”还指论证中的各种
合理性形式,它不依赖感觉或其他类型的经验。参见
笛卡儿和康德。
在康德时期以来的
西方哲学中,指与一切具体经验无关的知识。它与从经验得来的后天知识相对立。
拉丁语词组“从前面”和“从后面”在哲学中最初用来区别从原因出发的推论和从结果出发的推论。这两个词第一次出现在14世纪
逻辑学家萨克森的阿尔贝特的著作中。在这些著作中,先验的推论被认为是“从原因到结果”,后天的推论被认为是“从结果到原因”。后来许多哲学家直到莱布尼兹都提出类似的定义。在具有这些意义的非哲学的文章中有时也出现这种词句。所以如果一个人从某被控告的人以前多次被判罪的事实推论出这人是有罪的,则他就会被认为是先验知识作论证。不过,应当指出:中世纪的逻辑学家是在
亚里士多德三段论的意义上使用“原因”这个词的,并不必然地意味着时间上在先的东西。我们不必求助于经验就可以认识的东西往往是诸如数学定理之类的
必然真理,而那些只有通过经验才能认识的东西却被认为不是必然的。虽然用先验来辨认出我们在数学中所把握的那种知识是比较近期的事,但是哲学家对这类知识的兴趣却几乎与哲学本身的历史一样悠久。没有一个人会怀疑自己通过视、听和感觉能获得知识,但那些认真相信仅靠思维就有学得知识的可能性的哲学家们却经常认为这种观点需要加以某种特别的解释。
柏拉图在他的《曼诺》篇和《费多》篇中认为只有当我们直接地沉思永恒的理念或形式、引起对先前存在所具有的知识的回忆时才能获得
几何学真理。
奥古斯丁和他在中世纪的信徒同意柏拉图的设想,但不能接受他的理论的细节。他们认为理念在上帝的心中,上帝经常给人们以理智的启示。笛卡尔则更甚,认为一切为先验知识所需要的观念都是个人的头脑中所固有的。所有这些理论都以我们有特殊的
机会研究先验知识的题材为前提,来解释先验知识的可能性。在非
柏拉图主义的先验知识理论中也重新提出这一概念。这一理论首先由T·
霍布斯在他的《
论物体》中加以阐述,在20世纪又为逻辑
经验主义者所接受。根据这个理论
必然性的陈述可以成为先验的,因为它们仅仅是我们自己的使用词语规则的副产品。
拉丁语a priori 和a posteriori是由Immaneul Kant在著作Critique of Pure Reason中推广的哲学前沿术语。在拉丁词源中,a priori的意思是“from what comes before”或者“from first principles, but before expericence”,a posteriori的意思是“from what comes after”或者“after experience”。在认知论中,他们被用来区分两种知识或论点:第一种认为事物的结论来源于前提假设;第二种认为结论一定是基于观察和经验的。可以总结如下:
考虑如下命题:如果乔治至少在位四天,那么他在位的时间多于三天。我们可以先验的知道这是一个
真命题,因为它可以仅仅依靠推理得出。
考虑这个命题:乔治在位的时间是1910年到1936年。这是一个必须后验才能确认为真的命题,因为它表达了一种
经验事实,而它是不能单独通过推理得出的。
18世纪德国哲学家Immanuel Kant鼓励
理性主义与
经验主义的结合。Kant指出,“虽然我们的一切认知是从经验开始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认知是从经验中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