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敏性皮肤病
皮肤病症
光敏性皮肤病是皮肤对光线敏感引起的皮肤病。皮肤上有光敏物质并受日光照射即可发生。分为光毒性皮炎及光变态反应性皮炎两种。
分类
皮肤对光线敏感引起的皮肤病。皮肤上有光敏物质并受日光照射即可发生。主要有2种:
①光敏性皮炎。分为光毒性皮炎和光变应性皮炎。前者与日晒伤相似;后者为过敏反应,只在接触或内部服用或注入过敏物质再加日晒后引起,与皮炎湿疹相似,在暴露部或非暴露部均可发生。
②植物日光性皮炎。服用或接触某种植物,如灰菜,再加日晒即可引起皮炎。现已少见。处理与皮炎湿疹相同。
发生条件
皮肤对光线敏感引起的一组皮肤病。其发生需具备两个条件﹕皮肤上有光敏物质存在和接受日光或类似光源的照射。光敏物质与皮肤的接触可以是外部的(如直接涂抹在皮肤上或与皮肤接触)﹐也可以通过口服﹑注射等途径进入体内﹐经吸收后分布到皮肤﹐结果或是造成皮肤的光毒性皮炎﹐或是造成光变态反应性皮炎。引起光敏性皮肤病的光线最常见的是波长320~400nm的长波紫外线(UVA)及波长为290~320nm的中波紫外线(UVB)﹐其次是波长在400~760nm的可见光。
光敏性皮炎
光敏性皮炎 分为光毒性皮炎及光变态反应性皮炎两种。
光毒性皮炎
皮肤上的光敏物质吸收光能后﹐使其处于激发态﹐当它以发热﹑自由基形成等方式释放能量时可造成细胞的损伤。其临床表现与日晒伤相似﹐在受日光照射后数小时出现充血性的红斑﹑水肿﹐患处有灼热及刺痒感﹐严重时可出现水疱及大疱。皮损的范围与光暴露部位是一致的。皮炎在数日内消退﹐遗留色素沉着及少许脱屑。
光变态反应性皮炎
由一种过敏性反应引起。光敏物质或其在体内的代谢物在光线作用下﹐发生光化学改变﹐成为半抗原﹐再与皮肤蛋白质结合成为全抗原﹐进而刺激机体产生细胞介导。本病的临床表现与接触过敏性皮炎或湿疹相似﹐皮疹呈多形性﹐有红斑﹑丘疹﹑水疱等。皮损不只在日光暴露的部位﹐而且还出现在非暴露部位﹐病程较长﹐有的患者在光敏物除去后较长时间内仍保持对光线的敏感。
植物日光性皮炎
大量服用或接触某些植物后﹐再接受日光曝晒引起的急性皮肤炎症。这类植物有藜(灰菜)﹑槐花无花果芥菜及小蓟刺儿菜等。许多是由植物内含的呋喃香豆素引起。患者中以大量食用藜(灰菜)﹑槐花等所致的植物日旋光性皮炎为重﹐在面颈部﹑手背﹑前臂等受到日光照晒部位高度肿胀﹐皮肤发亮﹑坚实﹐眼睑可肿得不能睁开﹐口唇外翻﹐皮肤潮红或呈紫红色﹐可有出血﹑水疱及大疱﹐严重时皮肤发生坏死﹑溃疡。患者有发热﹑头痛﹑恶心﹑呕吐等全身症状。这类皮炎常发生在春夏季﹐以女性较为多见﹐在一家人中可数人同时发病。治疗以支持疗法为主﹐轻症者给予多种维生素口服或肌肉注射﹐重症病例可给予5%葡萄糖静脉点滴﹐其中加入大剂量的维生素C﹐必要时﹐还应给予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激素。
注意事项
有光敏性皮炎的患者应避免与光敏性物质接触﹐也应避免内用。一旦接触或内用进入体内﹐则应尽量避免受日光照晒﹐外出时应穿长袖衣﹐戴草帽﹐外涂防光剂如对氨基苯甲酸二氧化钛的制剂﹐对高度敏感者﹐应避免日光灯的照射。已发生皮炎者﹐则按一般皮炎﹑湿疹处理﹐对光变态反应性皮炎的患者﹐口服氯喹有的有一定疗效。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7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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