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党史,主要是
地方党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为党的建设和当地党委决策提供历史借鉴。
三、对全县涉及地方史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重大史实的认定;指导重要历史事件、人物的宣传;对有关历史的重要出版物、影视作品、展览等进行史实审定;对需要保护和建设的革命遗址、纪念设施进行初步认定、审核、报批;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历史资料依据和意见;处理有关历史问题来信来访。
四、组织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相关重大纪念活动,动用党史资料和研究成果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为全县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给纪念性会议筹备、书刊编纂、知识比赛、展览脚本编写和革命纪念文章撰写等任务,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布置和交办的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两个时期党史科研课题、专题文章、人物传略、书籍编写、党史重大事件和人物专题报告等事项。
负责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党史资料征集、整理、编纂和研究工作;组织编写这一时期的阜阳地方党史、党史大事记、党史资料专题等党史书籍;编写阜阳党史人物传记及负责全市党史书籍的出版审核工作。审读、审看拟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涉及这一时期的党史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