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证
党员交纳党费的证明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党费证即保存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所有经费的记录情况。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简介
由于没有全国统一发放的党员证,党员的身份辨认就出现了一些问题。实际中,很多单位党支部和党组织并没有印制党员证,所以很多党员也就不会领到党员证书,此时,党费证就成为认定其党员身份和核实党龄的重要依据。
形式
《党费证》在印制上全国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形式不一,最简单的是在封面直接印制“党费证”三个大字,比较详尽的是印制机关、党徽等基本信息都印制上;颜色上以深红色常见,也有黄色等其他颜色。
计算基数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缴纳比例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费交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新标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3 22:29
目录
概述
简介
形式
计算基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