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
工程项目总承包及
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
施工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
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
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
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
人事部、
建设部共同负责。
基本介绍
全国二级建造师是指通过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建设
工程项目总承包、
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建筑类的一种
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
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
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
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同时考生也可选择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
考试性质
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
建设部共同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研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相关政策。全国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的制度。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
工程经济类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并从事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二级
注册建造师报考条件,具有工程(
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建造师报考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
注册建造师报考条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年底。
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实务分6个专业,建筑、机电、公路、水利水电、市政、矿业。
考试题型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
建造师考试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报名时间
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2月至3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
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
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各省的报考文件)
申请参加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格审核表》、本人
身份证明(
身份证、
军官证、机动车
驾驶证、护照)、学历证书(以上均为原件)。二级建造师考务费(报名费)各省略有不同,一般每科在35元-120元之间,以当地人事的报考文件规定为准。
考试时间
2015年
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全国统一为:2015年5月30日-5月31日。
考试证书
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相关规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
滚动考试(每2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