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产业复兴法,美国新政时期的重要立法之一。该法案1933年5月15日提交国会,国会于同年6月16日通过。它规定所有企业必须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企业界经政府同意可建立
同业公会,订立本行业的“公平竞争”守则,对违反守则者予以处罚;规定企业应制定合理的工资标准,缩短工时,禁止雇佣童工;规定雇员有权组织起来进行集体谈判,以抵制企业主的过分剥削。这项法律颁布后,促使不同行业制定了750种关于本行业的“公平竞争”规则,对美国摆脱经济危机起到了很大作用。同时,它对于调整劳资关系、改善工人的经济条件也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