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流动人员
人事档案管理政策的调研和拟订;受部委委托指导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公共服务工作,协调人事档案跨区域转存和服务有关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统计分析;负责为存放人事档案的
专业技术人员代办职称评审申报相关工作;承担非政府借调国际职员人事档案管理及社会保险等相关人事代理服务工作;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等服务。
(二)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或受部委托承办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参与高校毕业生
面向基层就业专门项目的组织实施;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创业服务和政策宣传。
(三)协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见习基地建设、使用情况的调研和评估,受部委托指导就业见习基地开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大学生实习实践活动。
(四)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国家标准体系、制度建设规划;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国家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地方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六)参与人力资源市场的综合调研和政策拟订;受部委托组织人力资源市场有关项目及课题研究的实施;组织全国性或区域性人才交流活动;承担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建设和管理。
(七)承担人力资源市场有关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承办和参与全国人力资源市场大型公益性网络招聘活动;承担
中国国家人才网网站的建设和维护,组织开展网络招聘、咨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