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委员长会议的组成人员之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委员长会议的组成人员之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和罢免。
法律规定
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秘书长为止。依宪法规定,不得担任
国家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协助委员长工作并领导常务委员会设立的办公厅的工作。
现任领导
秘书长:
刘奇
参考资料
新华社快讯: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刘奇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新华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13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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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法律规定
主要职责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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