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专门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是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主要职责
(一)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交付的有关教科文卫等方面的议案和法律草案、质询案;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同教科文卫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三)参与教科文卫体人口等方面立法工作;
(四)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依法对教科文卫等方面的法律进行视察与监督;
(五)办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内设机构
办事机构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设立办公室、教育室、科技室、文化室、人口卫生室,作为办事机构,承办委员会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
(一)为委员会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做好有关工作。
(二)为委员会审议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做好有关工作。提出立法项目的建议,拟订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议案(稿)。
(三)协助常委会做好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有关工作。审查与委员会有关的法规等,并拟订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稿)。
(四)为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责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工作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做好服务工作。
(五)认真做好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委员会全体会议、主任委员会议、主任委员办公会议的筹备、会务和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承办文秘等内部事务。
(七)加强与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联系沟通。
(八)承担委员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外交往的有关工作。
(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历届人员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的会议和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第十四届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马旭(满族)、王春法、王晓真、方向、刘云志、刘国永、江涌、孙泽洲、李敬泽、李斌、李巍、肖天亮、吴一戎、何新、陈众议、罗琦、庞丽娟(女)、钟志华、徐永军、程京、赫捷、高岭
第十三届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冷溶、殷方龙、郑卫平、陈求发、殷一璀、宋普选、吴英杰、许达哲、吴恒、杜玉波、杨树安、李静海、杨志今、刘谦、张平、邱勇
委员
马旭(满族)、王铮、王巍、车秀兰(女)、古小玉、左中一、田红旗(女)、刘云志、李巍、何雷、张洪贺、庞丽娟(女)、贾平凹、徐延豪、高红卫、蒋立虹(女,彝族)、韩永进、程恩富、赫捷、廖昌永、樊代明
第十二届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34名)
主任委员
柳斌杰
副主任委员
刘振起、王陇德、吴恒、王佐书、张健、张平、任茂东、严以新、姚建年
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丁仲礼、马旭(满族)、王志学、王喜斌、王毅、方新(女)、邓中翰、冯长根、朱之文、刘新成、刘德培、许江、孙志军、孙家广、李屹、李安东、沈岩、张和平、周其凤、庞丽娟(女)、胡浩、顾海良、韩延林、廖昌永
历届主委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周谷城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周谷城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赵东宛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开轩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朱丽兰(女)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白克明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学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雒树刚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5 19:59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