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由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是中国科协于1997年面向广大
科技工作者设立的奖项,2009年经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保留。2010年上半年,中国科协对原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
科技工作者在实施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根据《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规定,经推荐单位评选推荐、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评审、中国科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决定授予包信和等10名同志“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授予丁长青等37名同志“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奖”,授予田野等962名同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
获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同志,是我国广大
科技工作者的优秀代表。他们立足本职、敬业奉献,拼搏进取、争先创优,潜心钻研、勇攀高峰,自觉把个人的事业追求和人生价值同国家富强、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紧密联系起来,培育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伟大实践,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获得者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希望受到表彰的科技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
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
广大科技工作者要以获奖者为榜样,学习他们心系祖国、服务人民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学习他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职业操守,学习他们淡泊名利、敢于担当的优秀品质,努力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作用,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中勇作先锋,在探索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上奋发有为,以更加旺盛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积极投身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工作业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