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我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与管理等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为我国兽医事业的发展服务。
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是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领导下的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的专家指导和咨询组织。
兽医专业学位分博士、硕士两个层次。
指导委员会由10~15位从事教学、科研、兽医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人,秘书长一人。
指导委员会成员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选聘,任期四年,必要时可适当调整。
指导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总结、部署委员会的工作。视工作需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经协商可决定召开有关工作会议。
指导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需要可组织专门小组开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