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指指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最高使命,义无反顾冲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争分夺秒抢救患者,与病魔进行殊死较量,展开了一场气壮山河的生命大救援,涌现出一大批感人肺腑、催人奋进的集体。
评选标准
评选范围
参加疫情防控的全国各级各类
医疗卫生机构、援鄂医疗队、方舱医院等。
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动员,周密部署,迅速行动,组织严密,为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坚持科学施治,救治成绩突出的;
2.精心开展照护,护理成效显著的;
3.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富有成效的;
4.大力开展科研攻关,在药物、疫苗、检测试剂研发等方面有重要贡献的;
5.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组织领导。国家卫生健康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评选表彰工作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事司。
(二)评选程序。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精神鼓励务必及时加强落实”的指示精神,在战时状态简化评选程序,分推荐和审核审定两个步骤开展。
1.推荐。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和中医药管理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的党组织要集体研究、严格把关,重点考察推荐对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委直属和联系单位的推荐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中医药系统推荐工作。
2.审核审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三)工作要求。
1.面向基层一线,聚焦高危岗位。表彰工作要面向疫情防控一线,重点向重症病房、方舱医院、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的医务人员倾斜,以武汉、湖北以及援鄂医疗队为重点,兼顾全国。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不参加评选,行政部门干部参评要从严掌握,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2.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评选工作要聚焦疫情防控期间的表现,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真实性。
3.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推荐评选和授予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已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奖金。
奖励办法
对先进集体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先进个人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奖金。
集体名单
北京市
北京市属医院援鄂医疗队
天津市
天津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
天津医疗队(第一批方舱)
河北省
河北重症护理支援队
河北医疗队(第一批方舱)
河北护理队(方舱)
山西省
山西医疗队(第一批方舱)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护理队(方舱)
辽宁省
辽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
吉林省
黑龙江省
黑龙江重症救治医疗队
上海市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重症救治医疗队
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
江苏省
苏州重症救治医疗队
江苏重症护理支援队
江苏医疗队(第一批方舱)
浙江省
浙江省援武汉第二批医疗队(驻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
浙江重症护理支援队
浙江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
浙江医疗队(第一批方舱)
安徽省
安徽重症护理支援队
安徽医疗队(第一批方舱)
安徽护理队(方舱)
福建省
福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
福建护理队(方舱)
江西省
江西护理队(方舱)
山东省
山东医疗队(第一批方舱)
河南省
河南医疗救援转运队
河南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
河南医疗队(第一批方舱)
国家援鄂抗疫中医医疗队(河南)
湖北省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光谷院区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西院区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东院区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光谷院区插管小队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西院区插管小队
雷神山医院插管小队
防控组驻武汉市流调工作队
疾控系统驻黄冈市防控小分队
疾控系统驻孝感市防控小分队
疾控系统驻黄石市防控小分队
疾控系统驻荆州市防控小分队
疾控系统驻襄阳市防控小分队
疾控系统驻鄂州市防控小分队
疾控系统驻随州市防控小分队
疾控系统驻宜昌市防控小分队
湖南省
国家援鄂抗疫中医医疗队(湖南)
广东省
广东支援武汉协和西院ICU医疗队
广东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
广东医疗队(第一批方舱)
国家援鄂抗疫中医医疗队(广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
广西护理队(方舱)
海南省
海南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
海南护理队(方舱)
重庆市
重庆重症护理支援队
重庆市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
四川省
四川重症救治医疗队
四川医疗队(第一批方舱)
贵州省
贵州护理队(方舱)
云南省
云南护理队(方舱)
陕西省
陕西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
国家援鄂抗疫中医医疗队(陕西)
甘肃省
甘肃护理队(方舱)
青海省
青海护理队(方舱)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护理队(方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重症救治医疗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重症救治医疗队
新疆护理队(方舱)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援鄂抗疫医疗检测队(核酸检测移动实验室)
北京医院重症救治医疗队
防控组疫情分析组
防控组驻武汉市环境卫生与消毒专家工作队
防控组驻武汉市心理救援专家工作队
防控组驻武汉市社区防控小分队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专家组
“清肺排毒汤”应急项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