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一章第十三条规定的获得周,为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一章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2022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全国妇联、教育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9日至15日宣传周期间,以“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为主题,面向广大家庭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展示和主题实践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通过组织开发一批家庭教育“应知应会”宣传语、电子海报等宣传产品,开设一批家庭教育宣传周专题专栏,刊发一批专家署名文章和解读视频,宣传一批科学教子家庭典型,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喻户晓,引导家长把法律规定转化为自觉行动;开展家庭教育精品课程进万家活动,举办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论坛讲座、家教家风主题展览、家庭教育公开课等,宣讲“
双减”政策和措施成效,线上线下(32.440, 1.42, 4.58%)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家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通知指出,重点关注流动
留守儿童、
困境儿童、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家庭等,关爱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家庭等,通过开通热线、一对一帮扶等形式,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育儿释疑解惑、排忧解难。
2022年5月11日上午,黑龙江省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启动仪式暨指导推进家庭教育五年规划发布仪式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市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实况。
2023年5月,以“家教伴成长 协同育新人”为主题,全国妇联、教育部正式启动2023年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家长代表、中小学校长、儿童校外活动阵地负责人从各自角度就“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话题进行了精彩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