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版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版权相关领域组织
全国版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在版权相关领域内从事版权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负责本专业领域的版权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是提出版权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以及负责版权相关标准的研究,组织制定版权标准体系表,提出本专业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划、年度计划及采用国际标准的建议等。我国版权标准化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DCI)》在广泛征求意见,《数字内容版权元数据》和《数字作品版权登记信息元数据规范》等多项标准研究工作已逐步开展,下一步,将继续大力推动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立项和研制工作,逐步形成各项标准体系化发展的基本格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批准,全国版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3年12月7日在京成立,该委员会的成立填补了我国版权标准化建设领域的一项空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阎晓宏等出席成立大会,并对版权标委会的成立表示祝贺。
阎晓宏表示,版权标委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版权标准化专家队伍初步建立,版权标准工作开始步入新轨道。这是我国版权标准化领域的重要里程碑,它将更好地推动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规范化发展,促进版权产业的快速转型升级,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文化创意成果通过版权体现,文化产品的价值通过版权贸易和传播实现,我国发展文化产业离不开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没有标准化,就无法实现信息化,就很难实现文化产品快捷、低成本销售和传播,因此,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就要将版权标准化建设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一项基础支撑条件。此外,版权标准化建设也是我国在数字网络环境下实现版权产业快速转型发展的重要保障。掌握标准的制定权,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掌握技术和经济竞争的主动权,这已成为当今世界各行各业发展的共识。国家版权局一贯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注重充分发挥标准化组织在促进产业健康、规范、快速发展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
阎晓宏指出,版权标委会成立后,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以建设版权强国、服务版权行业为中心,紧紧围绕版权产业的发展,深入开展工作。二是加强标准制定的规范化与标准管理的科学化,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三是广泛开展标准宣传,配合总局开展标准贯彻实施检查工作,树立标准的权威性。四是积极开展国际交流,推动我国版权标准走出去,用标准占据国际竞争的制高点。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行业内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人参加会议。
2020年8月,全国版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称全国版权标委会)秘书处在京组织召开了《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DCI)》国家标准(送审稿)专家研讨会。全国版权标委会顾问、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副巡视员蔡京生,全国版权标委会秘书处副秘书长、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数字作品版权登记部(技术部)主任张建东,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有关专家,以及来自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京东集团和腾讯视频等重要互联网版权产业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会上,标准起草组对“十三五”时期我国《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DCI)》等系列行业标准实施情况及《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DCI)》国家标准编制起草的工作进展做了介绍。自2015年1月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颁布实施《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DCI)》(CY/T 126-2015)等一系列DCI体系核心行业标准以来,全国版权标委会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大力推动我国自主创新的DCI体系的科研集成创新、规划建设和示范应用。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1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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