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国家发改委召开的会议
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是一个全面掌握全国现代物流发展情况,分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综合协调涉及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战略和规划;统筹推进现代物流标准化、信息化、统计指标体系、人才培养等基础性工作的会议。
会议职责
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现代物流工作;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有关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现代物流工作。
成员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公安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共15个部门和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见附件)。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承担。
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2次会议。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根据联席会议办公室向联席会议提出的建议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国务院。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涉及现代物流发展的有关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向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和文件,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监测分析全国现代物流发展状况;汇总各成员单位在推进现代物流工作方面的情况;组织专题分析研究现代物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重点问题;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主管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经济贸易司主管司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司局级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有关处长担任联络员(见附件)。
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会议。会议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
最新修订时间:2021-09-23 16:01
目录
概述
会议职责
成员单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