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9年7月30日正式成立。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评价、管理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第一届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29名委员组成,胡晓义任主任委员;秘书处承担单位为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标准化意义
首先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社会保险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不断改善服务水平和质量,提升服务绩效和公信力,就必须实现由经验型服务向标准化服务转变。社会保险工作不仅政策性强,而且程序性也很强,这就在客观上具备了进行标准化作业并实现最佳秩序的条件。同时,通过制定社会保险标准,开展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还能更好地评价社会保险工作的绩效,支持科学决策,推进社会保险事业科学发展。
其次,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已经进入需要标准化管理和服务的新阶段。党的十六大以来,社会保障事业进入到统筹城乡的创新阶段,社会保险项目向农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扩展,正在走向全面覆盖、综合配套、统一管理。面对数以亿计的参保对象,要通过服务工作的标准化满足他们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的需求,为其提供 “统一的、可追溯的和可检验的”服务,实现 “记录一生、跟踪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并努力提高服务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再其次,社会保险标准化是实现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的基础。
标准化紧迫性
胡晓义强调,开展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不仅非常必要、非常急迫,而且具备条件、正当其时。
当前要抓紧研究制定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尽快构建一个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科学适用的国家社会保险标准体系。应将提高业务、服务、管理流程等运作效率作为体系标准设计的出发点,优化标准体系结构,形成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为补充,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评价、管理等领域的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的轨道,实现对关键环节和关键因素的有效监控,以标准化手段提升服务能力。同时要抓紧启动社会保险标准研究制定,抓紧培养社会保险标准化方面的专门人才,并抓紧启动社保标委会的各项工作。
发展历程
2024年1月2日,第三届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换届大会。
现任领导
秘书长:翟燕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