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推出的应用
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简称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是实现货运车辆数据汇总、信息交互和第三方监管的公益性平台。将货运车辆通过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可为个体货运车辆及小型货运企业提供动态监控服务,也可为大中型货运企业的监控平台提供所属车辆的动态数据接入服务,这既可有效解决个体货运车辆及小型货运企业的车辆监控主体缺失的问题,也有利于引导大中型货运企业提升动态监控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交运发〔2012〕490号)文件精神,于2013年1月1日正式上线接入道路货运车辆;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的要求,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
产生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交运发〔2012〕490号)文件精神,于2013年1月1日正式上线接入道路货运车辆;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的要求,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
主要功能
(一) 服务商功能
1. 添加车辆
服务商登陆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后,可录入车辆基本数据,当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添加车辆后,终端即可进行注册鉴权。
2. 车辆管理
服务商可在车辆管理页面进行车辆的添加,删除,及修改等功能。
3. 车辆查询
服务商可按照车牌号、终端号、SIM卡号三个条件进行车辆查询,查询结果显示在列表中。
4. 车辆新增
服务商通过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录入车辆基本信息实现车辆的上线。
5. 车辆编辑
在车辆修改界面,修改相关内容。修改后点击保存即可。
6. 车辆导入
服务商可以通过Excel表文件,将车辆数据导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
7. 信息补全
服务商可通过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实现车辆基本信息录入、上线及信息补全。
8. 车辆转网
服务商可通过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实现车辆转入转出的功能
(二) 行业管理功能
1. 审车管理
行业管理用户通过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对所有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进行审查,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上线定位后进行审查操作。
2. 行驶记录仪查询
行业管理用户通过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根据车牌号与时间查询行驶记录仪状态。
3. 车辆信息查询
行业管理用户通过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根据车牌号对管辖内的车辆进行车辆信息查看。通过车牌号、终端定位模式、籍贯地,查询车辆的以下信息:车牌号码、业户名称、籍贯地、所属服务商、终端厂商、终端定位模式、第一次入网时间、上线天数 。
4. 车辆报警查询
行业管理用户通过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根据车牌号、籍贯地、报警类型、报警时间对车辆进行超速报警、疲劳报警、碰撞/侧翻报警等报警信息查询。
5. 服务商查询
行业管理用户通过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根据服务商名称、省域,进行服务商查询。
6. 车辆入网统计
行业管理用户通过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根据日期、年、季、月对货运车辆的入网数进行统计,计算上线率、环比差异值、同比差异值、环比差异率、同比差异率。
7. 车辆报警统计
行业管理用户通过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根据日期、年、季、月对管辖车辆发生的各类报警数进行统计。
8. 信息发布统计
行业管理用户通过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根据日期、年、季、月对用户下发的政策法规、通知通告、预警信息进行统计。
9. 用户管理
行业管理用户可修改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当前账号的用户信息。
10. 密码管理
行业管理用户提供用户名及邮箱后可对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密码重置。
11. 个人信息管理
行业管理用户可修改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当前账号的个人信息。
影响与评价
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有四个主要的定位:
第一, 提供第三方监控的公益性平台。
第二, 实现全国货运车辆数据汇总、信息交互。
第三, 对个体运输车辆实施自动监控,同时为货运企业监控有效的数据接入服务。
第四, 这些数据会同时给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进行管理。
国发(2012)30号文之后,交通、公安、安监要求在2015年上线率达到90%以上。
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2014年12月19日达到50万车辆,2015年4月接入货运车辆80万辆。车辆接入以后,首先对驾驶员的超速行为进行提醒,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上线以来的数据上可以看到,超速月报警率包括疲劳驾驶月报警率都呈逐月下降趋势。
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上线后,车辆一旦发生超速,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会在10秒之内给它发送提示信息,大约会有95%的超速行为以及25%的疲劳驾驶行为被纠正。在提供基本安全提示的基础上,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也会对车辆的速度、方向、包括天气等提供动态提醒服务。
同时值得一提的是,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内容,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会对交通行业监管部门提出三大要求:
第一, 各地的运管机构利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对所有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进行审查,所有符合要求的货运车辆必须接入到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并上线后才会允许发放合法道路运输证。如果不能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上正常显示,则不予发放合法道路运输证。
第二, 安监部门会重新利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上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对安全事故责任予以认定,并追究行业主管部门或运输企业的相关责任。
第三, 多地公安机关已逐步开展在路面上对上路营运车辆进行检查,如果检查的时候发现设备不可用、损坏,或者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上看不到上路营运车辆,最终认定是安全生产设备缺失,会责令这辆车停车,设备安装解决以后才允许开走。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11-27 20:22
目录
概述
产生背景
主要功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