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水伙伴是一个国际网络组织。它的宗旨是通过推动、促进和催化,在全球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的理念和行动。全球水伙伴的目标:建立和坚持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原则;支持在全球各区域国家流域和地区层次上符合水资源统一管理的行动;填补在水资源统一管理方面的空白,鼓励水伙伴在各自的人力和财力条件下满足人民对水的需求;提供水资源供需关系的适应和协调方面的技术支持。
建立起因
水是关系到人类生存一种最基本的,而且是有限的自然资源,水的缺乏和水的污染日益威胁到发展中国家千百万人民的生存。对水的使用的竞争和冲突正在日益增长,这种危机在各国对最基本的自然资源得到改善之前将更加恶化。因而,目前是世界各国和各国人民共同努力达到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可持续管理的关键时刻。近几年来,国际上在水资源的管理的原则方面已有共同的认识,并且已在都柏林和里约热内卢关于水和环境的会议上和 21世纪议程中得到反映,并强调如下:
为了回答上述挑战,帮助把上述原则付诸实施, 1996年 8月在瑞典斯德哥尔摩正式诞生了全球水伙伴(Global Water Partnership-GWP)。GWP与简单地认可因用水竞争和用水需求不断增长对水造成的破坏的简单认识不同,GWP认为要达到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目的,必须协调各方面的竞争性利益。为此,亦只有代表各种利益的各方共同对话并同意调查对水资源的需求来达到,这就是统一的水资源的管理。
GWP是一种国际网络组织,对与水资源管理的各机构都开放,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政府机构,联合国机构,多边开发银行,专业协会,研究机构,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等。
GWP己建立了全球性的,地区性和国家性的讲坛,用于讨论上述都柏林和里约原则,宣传如何把上述原则应用的知识、交换水资源管理的经验以及采用各种手段支持可持续发展。
GWP主要由发展合作机构资助,所以初期的重点是南部的水问题。同时,GWP也把工作重点放在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宗旨
1.采用与各国政府部门以及己有的网络组织的协作,并推进新的合作的活动,支持统一的水资源管理。
2.鼓励政府部门,援助机构和其他负责单位采用一致的和互补的政策和项目。
3.建立和加强信息和经验共享的机制。
4.开发先进的,有效的解决与统一水资源管理的共同问题。
5.根据上述解决措施,建议有实用价值的政策和好的经验。
6.帮助对已有资源需求的协调。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员大会
最高的政策制订机构,它由愿意成为网络成员的所有组织组成。每年8月与斯德哥尔摩水讨论会同时举行。成员大会上有关决定根据一致意见做出。
(二)指导委员会
由15名正式委员和 10位后补委员组成。其成员代表全球水伙伴的各方面的组成。它协助GWP秘书长在两次成员大会之间运作GWP,并对GWP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审查。张江水利委员会科技外事局局长杨国佛为正式委员。)
(三)技术顾问委员会( Technical Advisory Committee- TAC)
由12位国际认可的专家和科学家组成,他们分别具有与水管理有关的各种经验。TAC被授于开发和分析水部门框架,并提出可持续的水资源管理的准则。
(四)秘书处
设在瑞典国际发展合作署(Sida)。
运作过程
GWP是一种对水资源管理具有相同认识,相同伙伴之间的网络组织,在水资源的规划和管理方面拥有众多专家的技术顾问委员会是网络的带头羊和运作管,确认和执行GWP很多活动。
当TAC会议结束后,地区的负责单位包括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公司,研究机构和专业社团将被邀请并参加已获同意的活动。当GWP被要求在上述关键重要问题提供咨询时,GWP秘书处通过寻求一些思路和方法用于己获资金的项目方面帮助资助机构。在上述情况下,亦可要求地区和半地区的组织来领头,因为他们最熟悉这方面的情况,能找出最好的解决办法。
GWP亦计划建立地区性的水伙伴组织和地区性的技术顾问委员会。
全球水伙伴简介
是一个国际网络组织。它的宗旨是通过推动、促进和催化,在全球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的理念和行动。
全球水伙伴的目标
建立和坚持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原则;支持在全球各区域国家流域和地区层次上符合水资源统一管理的行动;填补在水资源统一管理方面的空白,鼓励水伙伴在各自的人力和财力条件下满足人民对水的需求;提供水资源供需关系的适应和协调方面的技术支持。
全球水伙伴强调当今世界的水安全迫切需要水资源管理的改革,主张区域国家和流域的利益相关者通过协商对话取得一致;主张针对水资源统一管理方面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开发新的知识、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
2000年三月海牙水论坛以后,全球水伙伴加强了对水论坛信息的宣传和传播,大力组织各区域技术顾问委员会总结和传播水资源统一管理的经验。
全球水伙伴制定了2001-2003年的三年工作计划,具体目标是:加强全球水伙伴的组织建设,建立区域(国家)水伙伴委员会,积极推动把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愿望成为行动;推动跨行业跨部门在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对话,推动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的联合行动;总结实施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新经验,鼓励发展这方面的新观念和新实践;大力推动区域(国家)层次上的实际行动,完善区域(国家)水展望和行动框架。她每年募集资金近一千万美元来开展工作。
全球水伙伴主张开放和透明的管理机制
她由全世界各区域近400名顾问委员组成。全体委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全体大会一次,制定战略和方针,审议工作成果。由全体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和指导委员会委员(相当于董事长和董事)。指导委员会是全球水伙伴的最高领导机关,每年开两次会。由出资者组成的财务委员会是独立于指导委员会的机构,审议协调和提供资金。
秘书处
负责日常工作,包括募集资金、筹备各种会议、制订计划、编制文件、行政管理、通讯联络和帮助区域技术顾问委员会开展工作等。秘书处设在瑞典斯德哥尔摩,日常工作负责人是执行秘书长。
技术顾问委员会
和秘书处相并行,从技术角度支持全球水伙伴活动。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审议工作计划和成果质量。成员每三年轮换一遍。
区域(国家)技术顾问委员会
被看作实施全球水伙伴活动计划的主要支撑,是全球水伙伴活动成功与否的关键。包括中国在内,全球水伙伴有九个区域技术顾问委员会,它们是:西非、南非、南美、中美、地中海、中东欧、东南亚和南亚区域委员会。全球水伙伴强调区域委员会的自治性质,要求每个委员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办出各自的特色。
在中国的发展
2000年7月8日,水利部部长会议决定:“成立‘全球水伙伴’中国地区技术顾问委员会,中国水利学会归口管理,国科司水资源司加强指导。同意由中国水利学会副理事长梁瑞驹教授出任中国地区技术顾问委员会主席。”
2000年11月8-9日,全球水伙伴在北京召开中国水问题研讨会,并宣布正式成立中国地区技术顾问委员会。委员会由10人组成,梁瑞驹为主席,9位委员分别为:杨小柳(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吴季松(水利部水资源司)、钱易(清华大学)、徐祖信(上海市环保局)、李文华(人类生物圈中国国家委员会)、徐乾清(水利部)、杨国玮(长江委)、
罗玉中(中国法学会)、郑通汉(福建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