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零售物价总指数
反映市场零售物价水平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经济指标
全社会零售物价总指数是指全面反映市场零售物价水平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经济指标
计算
按其包括的地域范围,可分为城镇零售物价指数,农村零售物价指数和全国(或省)零售物价指数。城市和农村零售物价指数及全国(或省)零售物价总指数均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数指数公式计算。即:
式中,Kp 为个体指数或各层的类指数;W为各层零售额比重权数。权数(W)根据上年住户调查资料,参照本年市场变化情况确定。只包括对居民的零售额,不包括对社会集团的零售额。通过全社会零售物价总指数可以观察零售物价总水平的升降程度,分析货币购买力的强弱和物价变动对城乡居民生活支出的影响,为加强零售市场管理提供依据。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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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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