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
美国联邦政府负责履行美国中央银行职责的机构
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是由来自美国50个州、哥伦比亚行政区和5个美属准州的保险监督官(即州保险部)组成的协会。1971年成立。目的是为了协调不同州的保险监管,在保险实务中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保护保险购买者的利益,并在适当时候保持各州监管的统一性。它采用示范法或规则,对任何州不构成约束力,各个州在立法或定规则时可以此为范本。
联邦储备委员会简称“美联储”,全称“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美国联邦政府负责履行美国中央银行职责的机构。1913年成立。主要的职能是负责制定实施有关的货币政策,对银行机构实施监管,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为美国政府提供金融服务。该委员会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主席和副主席各1名,委员5名),须由美国总统提名,经美国国会上院之参议院批准方可上任,任期为14年(主席和副主席任期为4年,可连任)。根据1913年国会通过的联邦储备法,将全美国划分成12个储备区,每区设立一个联邦储备银行分行。美联储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其与政府之间的独立性,根据建立美联储的法律规定,无论是联邦政府的立法机构,还是执行机关都不得对美联储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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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5-1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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