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咏园
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
八咏园现为扬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扬州市区大流芳巷29号。
历史沿革
八咏园最初系清代丁宝源所筑。
1928年,为曾任江苏省政府秘书的江都人刘豫瑶购得。刘购得八咏园后,在原丁氏家园的基础上又重新修葺建成现在的八咏园。
八咏园应是一座四季园林,而非如个园那样拥有四季假山。上世纪60年代初,著名园林专家陈从周先生来扬州考察扬州园林时,八咏园还保存完整。
八咏园确曾是扬州私家园林中的一颗明珠。
参考资料
八咏园.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15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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