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学校名。顺治元年(1644)置,属
国子监。有满洲助教十六人,蒙古助教八人,分六堂,有满、汉助教、
学正各十二人,
学录六人。后加置满洲博士一人。曾改属
礼部,后仍归
国子监。专收亲贵以外的
八旗子弟。清末改为八旗学堂。顺治元年(1644)十月,清廷批准了
国子监李若琳的奏疏,允准满汉官员子弟入国子监读清、汉书。不久,清廷又在京师八旗驻防地,各觅空房一所,立为书院,派国学二厅六堂教官分教
八旗子弟。由此,八旗官学建立。以后,清廷规定,
八旗子弟每十日赴
国子监考课一次,春秋演射五日一次。
八旗官学,清代教育八旗子弟的学堂。顺治元年(1644年)设,每旗一所,隶国子监。乾隆时规定,每学满洲学生六十名,蒙古、汉军学生各二十名。后又在下五旗包衣中,每旗各添设满洲学生六名,蒙古学生二名,汉军学生二名。凡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及下五旗包衣之文职五品、武职三品以上者,均可挑取子弟入官学肄业。各学设助教、教习等,掌教满、蒙、 汉文字及骑射诸课。十年学习期满,经考核分别选用。嘉道后渐废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