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角殿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的古建筑
八角殿位于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张村乡东川村西面,瓯江支流畔,山环水抱,林木荫蔽,幽雅静谧。正殿为二层楼阁,三重檐,歇山顶。整座殿宇气势恢弘,巧夺天工,令人赞叹不已。飞檐画栋,雕梁翘角,花虫鸟兽,栩栩如生。集精巧的建筑结构和精湛的雕刻艺术于一身,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和艺术创造力,是中国传统古建筑的杰作。
简介
大殿背靠百山祖山脉,依山托起,来龙秀气,蜂腰鹤膝;门前案峰重叠,明堂招展;左右辰寅眷顾,如诗如画,实属一方风水宝地。原殿宇始建于明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重修。由正殿、观音堂、僧房、戏台厢房四部分组成。占地面积1180平方米,建筑面积1210平方米(其中正殿627平米,观音堂105平米,僧房242平米,戏台厢房236平米)。正殿为二层楼阁,三重檐,歇山顶。整座殿宇气势恢弘,巧夺天工,令人赞叹不已。飞檐画栋,雕梁翘角,花虫鸟兽,栩栩如生。
意义
寓艺术与工艺为一体,具有很高的文物保护价值,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聪明与智慧的结晶,是庆元县境内不可多得的一座古建筑群。解放前,此殿曾是我党领导的游击战地之一。解放后,八角殿被列入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县红色旅游景点。2009年,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0年1月1日,八角殿不幸遭受一场大火洗劫,正殿已成一片废墟,只存留部分厢房与戏台,损失惨重。大火过后,人们回忆起八角殿的许多往事及其独特的魅力而无不为之叹息。几百年来,八角殿历经了风霜雨雪,且香火依然不断,香客络绎不绝,广结善缘,感应道交。她庇佑着一方生灵绵延昌盛,她见证了一方水土孕育的后代子孙茁壮成长。重建八角殿正殿,重现八角殿历史原貌是众生的心愿,是历史承传的需要。今由庆元县弘扬八角殿文化协会发起,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庆元县八角殿重建,并向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筹资乐助,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力出力。八角殿重建工程圆满后,本协会将基建账目、乐助金额公布于众,以取得各方人士的信任。并将乐助金额达100元以上者(捐物献工者折合人民币记入)题名匾额,悬于正殿两侧,流芳百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1 15:25
目录
概述
简介
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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