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
《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简称“中央八项规定”,是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于2012年12月4日经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
发布背景
优良传统
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成就,很重要的一条原因就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并坚持了一整套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从井冈山上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到中共苏区传唱的“日着草鞋干革命,夜打灯笼访贫农”;从毛泽东的“一根灯芯”到“朱德的扁担”;从老一辈革命家住窑洞、吃粗粮、穿布衣的“延安作风”,到西柏坡立下“一不做寿,二不送礼”等规矩……一个个生动的历史细节,无不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战争环境下,中国共产党把作风建设作为安身立命的重要法宝,与不正之风坚决斗争,以优良作风赢得民心。早在1929年,古田会议通过的决议案就明确指出了红军内部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表现、来源及纠正的方法,规定红军不是单纯地为了打仗而打仗,还要担负起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等重大任务。古田会议初步回答了在党员队伍以农民成分为主和革命战争十分残酷的条件下如何从作风上建设党,以保持其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的问题。
1942年2月,毛泽东在延安中央党校开学典礼大会上作了《整顿党的作风》的报告,揭开了延安整风运动的序幕。通过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中国共产党有效解决了党内存在的思想分歧、宗派主义等问题,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三大作风”,使全党达到了空前的团结和统一,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奠定了重要思想政治基础。
1949年3月,随着革命形势发展,党的主要领导人对革命党到执政党转变可能带来的问题,作出充分估计和准确判断。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对全党提出:“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两个务必”的告诫如黄钟大吕,余音不绝,不仅为中国共产党迎接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和新中国建设事业提供了重要保障,至今仍然警醒共产党人要走好“赶考”之路。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从领导革命斗争的实践特别是在与党内主观主义、官僚主义作斗争中日益深化了对作风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为全国执政后如何开展作风建设积累了有益经验。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在执掌全国政权、从事和平建设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对执政党的作风建设问题进行了新的探索。针对增产节约运动中发现的大量令人震惊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三反”运动清除了少数腐败分子,教育并挽救了大批干部,及时刹住了当时正在蔓延滋长的危险倾向。
1956年,经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发展和“三大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已经在中国大地上建立起来。为适应大规模经济建设需要、应对党内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1957年4月27日,党中央下发《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按照“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的方针,在全党重新进行一次普遍的、深入的反官僚主义、反宗派主义、反主观主义的教育。经过整顿,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得到普遍提高,队伍作风明显改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凝聚了广泛力量。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及时警示和打击了新的历史环境下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官僚主义和骄傲自满情绪有所滋长等作风问题,引领了一种新的政治风气和社会风尚。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面对新的挑战和考验,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作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重要论断,把端正党风作为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举措。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抓作风建设,制定《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等重要文件,先后开展了整党、“三讲”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党精神面貌和作风状况焕然一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保障。
思想松懈
长期以来,由于一系列客观原因和自身思想的松懈,某些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意识日益淡薄、群众观念日益模糊、艰苦奋斗作风逐步丧失,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贪图享受,以权谋私、骄奢淫逸之风日益蔓延......这些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在群众中引发了强烈的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形象,带坏了党风、政风,必须坚决予以治理。
发展历史
定下基调
201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大会直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对党的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规定,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强调“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这为十八大后党的作风建设定下了总基调。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抓住作风建设主线,以作风建设带动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其突破口就是全力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
审议通过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即“中央八项规定”。会议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影响。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要下大决心改进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会议强调,制定这方面的规定,指导思想就是从严要求,体现从严治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区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严格落实
2012年12月7日,“八项规定”出台后第3天,习近平总书记赴广东省深圳市考察,沿途不封路、不清场、不铺红地毯、没有欢迎横幅,没有层层陪同,不住高档酒店。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八项规定”的具体条文虽然主要是对中央政治局提出的要求,但是“八项规定”精神是对全党同志的共同要求。中央各部门和全国各地纷纷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更加具体的实施办法。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实施细则、加强督查考核、进行约谈问责,“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党迅速贯彻落实。
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发布八项规定只是开端、只是破题,还需要下很大功夫。我们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作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2013年3月,中央纪委第一次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后,“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便成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利器,有力营造了“人人喊打”的氛围,增强了正风肃纪的震慑效果。5月,中央纪委下发《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这一活动后来在全党上下同时展开,并扩大到购物卡等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卡”,有效遏制了过年过节送礼、高档会所享受等不正之风。8月,中央纪委建立并实施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情况月报制度。11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第一次向社会公开发布2013年9月份全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数据,向社会持续释放驰而不息纠“四风”的强烈信号。
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9月,《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出台;11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下发;12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印发;同月,《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印发。一系列相关规定的出台给各级党政机关套上了“紧箍”,一些具体问题都有了专门管理办法。从车辆到住房配备,从会风到报道长度,从月饼粽子到烟花爆竹、贺卡挂历等“小事小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歪风邪气。每逢“节点”成为作风建设的“考点”,中办、国办密集发文作出规定。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件件“小事”划清“公”“私”界限,尽显“真管真严”,穿透“四风”顽固屏障。
持续重视
2017年10月27日,党的十九大闭幕后第三天,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出新部署,我们必须坚持以上率下,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让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确保党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021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要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央八项规定”作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成就和经验被写入决议。
2022年1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必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丰富自我革命有效途径。习近平强调,要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
2022年10月25日,党的二十大闭幕仅3天,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重要议程之一就是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2022年12月26日至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会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逐个发言,围绕会议主题,对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认真查摆、深刻剖析,开诚布公、坦诚相见,气氛严肃活泼,收到预期效果。
2023年1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调研时,就抓实以学正风提出明确要求,为广大党员、干部以过硬作风、扎实举措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效指明方向。
2023年年终岁末,中共中央政治局一连两天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即是听取关于党的二十大以来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
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
2024年岁末,一年一度的党内最高层级民主生活会在北京中南海召开。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听取关于2024年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
2025年3月5日,《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深入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25年3月12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谋划确定学习教育主题,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会议强调,要一体推进“学查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全面深入查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加强警示教育,扎实推进集中整治,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各级党委(党组)要对学习教育负总责,坚持分类指导,力戒形式主义,坚决防止“两张皮”,注重宣传引导,推动学习教育有序有效开展。同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
政策规定
规定全文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实施细则
2012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1.注重实际效果。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2.减少陪同人员。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省(自治区、直辖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3.简化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空军安排飞机,也可乘坐民航飞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空军飞机,须经中央办公厅报中央批准。
4.改进警卫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警卫工作,要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实行内紧外松的警卫方式,减少扰民。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行时要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路。中央政治局委员如因工作需要前往名胜古迹、风景区考察,一律不得封山、封园、封路。在公务活动现场,要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控制范围,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警卫部门要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安全警卫工作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部署组织警卫工作,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提高警卫规格。
5.减少会议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国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未经中央批准,不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要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安排。中央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须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核后报批,涉外会议和重要活动还须送中央外办、外交部审核。
6.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人数不超过300人,时间不超过2天,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7.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全国性会议可视情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不涉密且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的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电视电话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各地分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简节约。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讨论深度。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见外宾的形式、地点可灵活安排,注重实效。
8.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地区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9.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或印发。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报文。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各部门报送党中央、国务院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党中央、国务院。
10.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运转效率。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11.合理安排出访。围绕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年度出访总体方案,中央政治局委员每人每年出访不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10天。中央政治局常委每次出访不超过4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一期出访安排不超过2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和多边机制活动、外国执政党重要会议以及特殊情况需要出访的,另行报批。
12.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陪同人员(不含领导同志配偶和我驻往访国大使夫妇,下同)不超过6人,工作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5人,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4人,工作人员不超过16人。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机制性会晤活动,陪同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经中央外办或外交部报中央批准。
13.规范乘机安排。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乘坐专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根据工作需要可乘坐民航包机或班机,如需乘坐民航包机,须经中央外办报中央批准;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乘坐民航班机,一律不乘坐民航包机。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乘坐私人包机、企业包机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14.简化机场迎送和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抵离京时,可安排出访主办部门、中国民航局各1位负责同志到机场迎送,其他部门不安排负责同志前往迎送;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抵离京时,不安排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前往机场迎送。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各有关驻外使领馆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和留学生代表到机场迎送。驻外使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一律不得向代表团赠送礼品,外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5.加强统筹协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由中央外办商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年度出访计划每年1月底前报中央批准,当年年中进行1次综合协调。年度出访计划和年中协调安排经中央批准后,有关单位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
16.简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中央政治局委员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中央电视台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17.精简全国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会议活动,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5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不作报道,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未经中央批准的不作报道。中央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特殊情况需作报道的,须报中央批准,字数和时长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18.规范中央政治局委员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时,随行中央媒体记者一般不超过5人,其中包括2名摄像记者、1名编辑、1名摄影记者和1名文字记者,地方媒体一般不派记者参加;中央媒体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活动,新华社发文字信息通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3分钟,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考察调研活动如需公开报道,新华社发文字消息通稿不超过800字,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19.简化治丧活动新闻报道。担任“四副两高”以上领导职务的领导同志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的,新华社消息稿中只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名单,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再列名。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可配发慰问亲属的照片,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一般不配发照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可播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送别画面,不再播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画面。省部级领导干部及社会知名人士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哀悼、慰问的,中央电视台不报道,新华社消息稿中不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名单。
20.简化诞辰纪念活动新闻报道。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摘发座谈会发言;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的纪念活动,可适当放宽有关标准。曾任其他领导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3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不摘发座谈会发言。
21.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事活动新闻报道。提高外事报道针对性,增加信息量,减少一般性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会见多批外宾或多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分别会见同一批外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晚间新闻发一条综合消息,不单独报道每场会见。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每个国家综合报道1次,新闻消息稿不超过1200字,电视新闻时间不超过3分钟。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形式报道;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期间会见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等活动可作报道,新闻消息稿不超过500字,不配发照片,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出访的其他活动一般不作报道。出访活动新闻报道的报纸截稿时间为凌晨1时,新闻联播截稿时间为19时20分,此后主要政治局委员的外事活动,可在次日安排报道。
22.规范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受中央委托到地方指导特大抢险救灾、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上述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后,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一般只综合报道工作进展情况,不单独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参加活动或讲话,改由晚间新闻节目报道,文字稿不超过500字,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23.规范其他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从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上退下来的同志出版著作等作品,由新华社播发简短出版消息,字数不超过200字,中央电视台不作报道。除经中央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律不作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一般不作报道。
24.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探索运用网络等新手段加强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与群众的直接联系。充分发挥中央职能部门的作用,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新闻报道工作由中央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并督促指导中央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涉及中央重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中央宣传部商中央办公厅统筹安排。领导同志处不直接向新闻单位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有关要求可按中央规定,由中央宣传部向新闻单位提出或由新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从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上退下来、仍担任国家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同志,新闻报道工作仍按原标准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由中央宣传部研究解决。
25.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涵盖各级领导干部的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26.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细则,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分别报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7.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区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28.人大、政协、军队、人民团体机关参照本细则执行。
29.本细则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30.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规定精神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导向作用,各级党组织向中央树立的标杆看齐。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各地各部门也制定了自己的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均属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细则。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奢靡之风、廉洁从政、工作作风务实等,与此相违背的,就是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因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是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所列类型之问题的违纪行为,即“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的违纪行为。对广大党员而言,违反的不是中央八项规定,而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违反案例
违反类别
根据中央纪委定期公布的《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类别,可分为“两大类”“16小类”。
1.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严重后果;
2.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
3.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
4.文山会海反弹回潮,文风会风不实不正,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5.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礼品、违规收送礼金与其他礼品;
6.违规吃喝: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
7.违规操办婚丧喜庆;
8.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9.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10.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
11.楼堂馆所问题;
12.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
13.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14.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
15.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6.领导干部住房违规。
具体表现
系列七:违规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
典型案例
依据条例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58条,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规定有: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八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九条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券),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三)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四)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五)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行为。
查处统计
2013年3月,中央纪委第一次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后,“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便成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利器,有力营造了“人人喊打”的氛围,增强了正风肃纪的震慑效果。8月,中央纪委建立并实施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情况月报制度。11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第一次向社会公开发布2013年9月份全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数据,向社会持续释放驰而不息纠“四风”的强烈信号。此后,中央纪委每月连续不断发布月报,对各省区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作出统计发布。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4年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94.9%的受访群众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效表示肯定。
2025年
社会影响
风气好转
紧盯年节假期,抓早抓小、串点成线,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刹住“车轮上的腐败”、整治“会所里的歪风”……党的十八大以来,“八项规定”已成为妇孺皆知的语汇,在神州大地上荡涤起一股激浊扬清的净化之风,刹住了一些曾被认为难以刹住的歪风邪气,攻克了一些曾被认为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党风、政风、社风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各类会议明显减少,空话套话越来越少,开短会、说真话、少发文、重落实成为常态;公款送礼现象很难再见到;广大党员干部从接待应酬中解脱出来,回归家庭。同时,良好的党风政风还带动了社会风气的好转:节约成为全社会新风尚,餐饮行业迎来转型;长期整治不了的高价烟酒、高价月饼逐渐销声匿迹;隐藏在公园、景区内的高端会所也朴素转身、还景于民。许多党员干部感慨,过去上百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没想到一个“八项规定”就管住了。
表情包
2017年12月3日,中纪委推出16款“八项规定”表情包,表情包一经发布便引发热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络中心监督执纪信息处有关负责人透露,12月4日正值八项规定实施五周年,所以选在这时推出这款表情包。“表情包的传播方式现场感与代入感较强,用户体验效果也好,符合广大网友的需求。”
短视频
2017年12月,在八项规定出台五周年之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现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的短视频《你不必,你可以》,引发亿万网友共鸣,“你不必下班后还忙着应酬”“你不必递包烟、送瓶酒,不必请客吃饭,也能把章盖上,把事儿办成”“你可以简单生活,做回自己”。一个个细节、一件件小事,折射的正是八项规定给普通百姓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价值意义
中央八项规定,短短600多字,却内涵丰富,从调查研究、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出访活动、警卫工作、新闻报道、文稿发表、勤俭节约等8个方面对加强作风建设立下规矩,不搞四平八稳,不喊空洞口号,直指中国共产党内长期存在的作风顽疾,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举措,展示了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姿态,受到了社会上的普遍好评。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党内存在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刀”。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习近平同志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八项规定”。在他的示范带动下,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严于律已、以实际行动模范践行中央八项规定,为全党同志树立了标杆,形成了巨大的“头雁效应”。随后,中共中央和有关部门针对八项规定中有关事项,陆续下发一系列文件,将八项规定具体化。全国各地也纷纷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动八项规定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行使监督执纪权力,推动了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党的面貌、国家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它的深人贯彻落实,极大提升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极大增强了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度信赖和衷心拥戴,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坚强保证。
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中央将其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
社会评论
在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中,以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口的作风建设,让党与人民的关系越来越紧密。中央八项规定已成为改变中国政治生态和社会面貌的标志性话语,受到海内外舆论的高度关注,获得普遍赞扬。八项规定,让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被刹住,一些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被攻克,已成为作风建设的代名词、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一张“金色名片”。(《人民日报海外版》 评)
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题中应有之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是简单的作风问题,而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必须通过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来加以解决,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着力点,深入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 评)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时,很少人预见到,公款吃喝、文山会海等中国官场的“老大难”问题,竟然出现如此明显的改善。(新加坡《联合早报》 评)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29 20:42
目录
概述
发布背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