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工作
建立公共联系,在公众中树立自我形象、为社会或公众进行服务的工作
公共关系工作是建立公共联系,在公众中树立自我形象、为社会或公众进行服务的工作。它是完成公共关系活动并具有一定目标的职业行为。公共关系工作不只是搞宣传、接待,做广告,而主要是一种达到融洽思想与情感的交往行为。美国企业家万纳曾给公共关系工作下过这样一个定义:“Dogood”,“Tell them”(“做好”,“告诉大家”),显然,公共关系工作的重点首先是“做”,然后才是宣传。
汉德利·赖特(HandlyWright)指出,公共关系百分之九十靠“做”,百分之十才靠“宣传”。这说明服务远胜于宣传,行动比语言重要,只有先具备良好的服务,才具备宣传的基础。公众不仅听从组织的宣传,更重视组织的实际行动。如果只有宣传而没有实际行动,组织的形象就不会改善。换言之,“做”与“说”必须互为表里、相辅相成,才能相得益彰,建立起良好的公共关系。美国企业管理专家小威廉·D·海勒斯和曾蒙德·P·哈伯德曾经这样写道:“那些以诚实、礼貌、尊重的态度为公众服务的企业主正在促成一种良好的公共关系,从而为他们的企业在公众中创造了稳固的地位和良好的形象。”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2 22:23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