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机管理体制
公共管理学术语
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建设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第一,明确指挥关系,按照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协同行动的要求,建立一个规格高、有权威的公共管理危机指挥机构,合理划分各相关机构的职责,明确指挥机构和公共危机管理各相关机构之间的纵向关系,以及各机构之间的横向关系;第二,明确管理流程,合理设定一整套危机管理响应的程序,形成运转高效、反应快速、规范有序的危机行动管理;第三,明确管理责任,通过组织整合、资源整合、信息整合、业务整合和行动整合,形成公共危机的统一责任体系。
(1)建立公共危机管理的统一指挥体制
建立统一指挥体系是适应公共危机管理的管理。公共危机涉及不同部门、不同行政区域,分散的、部门化的管理模式难以适应危机管理的要求。统一的指挥体制,便于快速高效地决策和调动资源,减少管理环节,减少管理环节,减少互相推诿。
集中统一的指挥体制,要求以一定的行政区域为单位,凡在此地域范围内发生的公共危机事件都应该由当地政府统一管理。
统一指挥体制具有不同的形式:第一,设置领导机构、总体协调机构。西方发达国家在国家层面均设有名称形式各异,但都有统一指挥和协调职能的专门机构,如美国的联邦安全部、俄罗斯的紧急事务事务部等。国际经验表明,在国家层次之所以需要有一个专门机构来处理公共危机管理事务,就是为了解决部门分割、条块分割、力量分散等体制性因素所造成的公共危机管理难以整合资源、协调指挥力度不够等问题。第二,建立分类管理公共危机的专业机制。按照公共危机的性质和机理,将公共危机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与此相适应,将多个部门管理的某一类危机整合到一个部门管理,或者以一个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的体制。
(2)建立分级响应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建立分级响应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体制是适应公共危机难以预测性和扩散性的特点,为有效解决条块结合的问题而建立的管理体制。一方面,对于跨行政区域、跨行政层级、跨部门的公共危机的管理,需要由更高层次领导机构、协调机构来领导和协调,因而需要建立以应对危机能力为依据的分级响应体制。另一方面,属地管理体制是一项基础性制度,处理任何公共危机都应该遵守,即使是特别重大的危险,由中央派人或组织专门机关进行直接指挥和协调,也要充分尊重所在地政府。
建立分级响应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体制,还需要有一个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其他部门予以配合的管理体制,以及跨部门、跨地区重大公共危机的危机管理处置由更高层次领导机构、协调机构来统一指挥和协调的响应体制。
(3)建立建立危机管理联动协同体制
通过建立健全危机管理联动协同体制,可以加强各部门、各地区危机管理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和整体协同,使各种资源和力量能够协调和互相支援配合,避免了重复建设和资源设置。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11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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