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的
竞争性使得纯
私人物品不能被两个或更多的消费者同时占有或使用,而消费的
排他性使其从技术上或代价上很容易将其他消费者排除出去。典型的私人物品如衣服、食品等。
公共物品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公共物品概念是指
纯公共物品,而现实中有大量的物品是基于两者之间的,不能归于纯公共物品或纯
私人物品,经济学上一般统称为
准公共物品。广义的公共物品就包括了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
现代经济对
公共物品理论的研究始于Samuelson,他认为公共物品是指每个人对某种产品的消费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在此基础上,经Musgrave等人的进一步研究和完善,逐步形成了公共物品的两大特性,即消费的非
竞争性与非
排他性。
消费的非竞争性意味着增加额外的消费者不会影响其他消费者的
消费水平,或者说增加消费者的
边际成本为零;消费的
非排他性意味着某物品的消费要排除其他人是不可能的。典型的
纯公共物品有国防、
公共安全等,这些物品一旦被国家提供,该国的居民都能享用,同时增加居民一般也不会降低其他居民的国防或公共
安全服务。与纯公共物品相反的另一个极端是纯
私人物品,它是指一种物品同时具有消费的竞争性和
排他性。
根据
信息商品属于
公共物品的观点,
市场机制会造成信息商品的生产不足,即私人
市场提供的信息
商品数量将小于
最优值。从
资源配置的
帕累托效率观点来看,公共物品理论认为,信息商品的公共产权安排更为有效。由此,需要
政府干预。干预的形式一般有两种:(1)政府自己充当信息生产者。(2)对
私人信息生产者给予补贴和资助。在这种
产权安排下,信息商品一般只能采取
统一定价,或在统一定价的基础上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