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话语空间源于公共领域理论。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也被译作“公共空间”),是德国哲学家、社会学家哈贝马斯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哈贝马斯认为,“所谓公共领域,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公共领域是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进行调节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作为公共意见的载体的公众形成了,就这样一种公共领域而言,它涉及公共性的原则——这种公共性一度是在与君王的秘密政治的斗争中获得的,自那以后,这种公共性使得公众能对国家活动实施民主控制。”
根据这一理论,有学者这样界定,“公共领域是以在一个共享的空间中聚集在一起、作为平等的参与者面对面地交谈的相互对话的个体观念为基础的,其本质就是为人们提供自由、公共的话语交流的互动平台,即公共话语空间。”
“这个公共空间从国家和社会的两极中独立出来,成为一种公民阶层所有的第三方力量,它为私人话语提供交流公共事务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市民们平等地发表意见,讨论公共事务,享有理想化的话语权,不受某种力量所把持。”
因此,我认为公共话语空间是指在国家政治权力之外,公民运用话语权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在这一空间,人们可以发表自由言论、传播信息,以达到沟通上下、促进社会信息流通、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