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变更监管,即保险公司股权变更监管,是
保险监管的内容之一。保险监管机构应监督辖区内保险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设定股权变更的明确要求。
监管机构有权对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监管机构可根据所评估的控制权变化制定特别标准,包括评估所有者、董事及高管的资质,审查新商业计划书的可行性。
自2014年12月迄今的12个月里,已有至少33家保险公司正在或已完成股权变更,包括被收购(9家)、大股东收紧份额(13家)、集团内转让股权(5家)、上市清理(2家)。如果再加上由新资本进入保险业所带来的新开业14家,及年内新批筹9家,发生股权变动(含新增资本)的保险公司数量已占保险公司总数量的约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