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的文化阐释》是2003年5月
齐鲁书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易闻晓。本书共六章,主要对公安派进行文化还原法的文化阐释,揭开了公安派作为一个特殊文学流派的真实面目。
岛田虔次尝以宋学出现以后的思想史为“‘内’同‘外’之对立斗争的历史”:程朱虽亦主“内”,然尚且坚守“外”的存在;而“把‘外’的权威完全夺给‘内’的人,是王阳明”(岛田虔次:《朱子学与阳明学》,82—83页,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阳明心学的本体论乃以“内面主义”(岛田虔次语,同上书94页)的纵深推进渐次消解“天理”等先儒所设儒学本体,而最终归于释氏“真心”的一片空无。
“儒家自始即是一种有体有用之学。”(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238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其所“用”无非政教人事,而其体虽有多名,然无不推本于“天”。“天命”、“性命”,其说尚矣。孟子以“四端”明心性之善,是以“天”为最终根据,故谓“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又谓“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性”乃“天”所禀授于人的普遍道德品质。《中庸》曰:“天命之谓性。”“天命”是谓天所禀授,人性之善盖出于此,于是“天命”即成道德的形上终极根据。应该看到,尽管在原始儒家的观念中,“天”的概念已被赋予道德的内涵,但“天”所本具的“自然”品格从未被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