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行使其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其人身、财产等权益损害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公安行政赔偿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
公安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1)赔偿的主体是国家;(2)客观方面必须是公安机关及其警察,以及公安机关委托执行公务的组织或个人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经济损害;(3)损害结果和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4)属于《国家赔偿法》中所规定的行政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