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简称“物证中心”)是集火灾现场勘验、火灾物证鉴定、火灾原因调查标准制修订及有关科研项目研究和成果应用推广为一体的综合性科研鉴定机构。1993年11月物证中心通过消防局验收,并于1994年5月正式批准成立,授权从事放火火灾、化工爆炸和自燃火灾、电气火灾以及汽车火灾等各类火灾的物证鉴定工作,是我国最具权威性的综合性火灾物证鉴定机构之一。
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现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其中博士生1名,硕士生9名,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6名。专业技术人员均为工科背景,主要涉及仪器分析、分析化学、金属材料、汽车工程和电气工程等专业,从化学分析和物理分析等两大方面进行火灾现场痕迹物证的技术鉴定工作。物证中心现有建筑面积近800平方米,分为鉴定实验区和办公区。鉴定实验区设有4个火灾物证检验室、6个仪器分析实验室和2个鉴定物品储存室,办公区包括专家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和会议室。各个火灾物证检验室、仪器分析实验室、鉴定物品储存室、办公室和会议室,均参照国家规范设计建造,采光、暖通、配电、供水等条件满足火灾物证鉴定的技术要求。 中心拥有仪器设备固定资产800余万元,根据火灾物证鉴定需要,已配置紫外光谱、傅立叶红外光谱、薄板层析色谱、毛细管气相色谱、顶空色谱、高效液相色谱、差示扫描量热仪、差热-热重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红外热像仪、视频显微镜、金相显微镜、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仪等大型分析仪器,相应配备电子天平、固相微萃取仪、超声波清洗仪、离子溅射仪、离心机、金相试样切割机、金相试样预磨机、金相试样抛光机、烘箱和箱式电阻炉等物证样品预处理设备。
实际工作中,技术人员通过各类火灾物证鉴定案例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火灾物证鉴定经验。同时,根据火灾物证鉴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先后开展了“火场中玻璃附着微量烟尘分析方法”、“薄板层析法易燃液体快速鉴定方法”、“毛细管色谱法鉴定技术”、“色谱/质谱(GC/MS)法在火灾原因鉴定中的应用”、“固体物质自燃着火的试验方法”和“汽车火灾现场勘查与鉴定技术的研究”、“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火灾原因识别关键技术研究”、“放火现场油漆稀释剂残留物鉴定技术的研究”、“含有易燃液体的火灾烟气沉积物提取方法的研究”、“易燃液体放火物标准图谱研究及计算机图谱数据库系统”等项目的研究,创立了多项火灾物证鉴定的关键技术,并制定了16项国家标准,应用于具体的火灾物证鉴定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