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是指联合国通过的旨在建立新的国际经济关系的重要文件。1974年12月12日联合国大会第29届会议通过。该宪章最初由
77国集团于1972年在《利马宣言》中提出,1974年4月13日至5月19日第三届贸发会议通过制定该宪章的决议。公平互利原则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公平互利原则的主要内涵有(1)在
国际经济合作的各个领域,发达国家应给发展中国家提供有利的外部条件。(2)发达国家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时不应附加任何有损后者主权的条件。(3)发达国家向
发展中国家施行、改进和扩大普遍的、非互惠的和非歧视的待遇。(4)在促进发展中国家取得现代科学技术中,要有利于促进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和建立本国技术,并按照适合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方式进行。公平互利原则定义更为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