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利
法律行为
公权利为人民根据法律,要求公机关行为或不行为的权利。公权利的相对为公权力;也就是公权利行使主因来自公机关公权力之行使。
公权利为人民根据法律,要求公机关行为或不行为的权利。
公权利的相对为公权力;也就是公权利行使主因来自公机关公权力之行使。此公权利如源于公权力行使造成侵害所主张时,则称为主观性公权利或防御性公权利。
私权利、公权力与人民的公权利有密切关系,例如官方公权力有其影响公共领域消费的力量,但却同时涉及人民私权利及公权利。
公权力是人类共同体成员对内、对外做出行为的能力,right和power,人类转移多少right,然后再转化成多少power,这种权力包括人类共同体做出的行为,也包括人类共同体对人类外部做出的行为,向老虎、狮子、地震、自然灾害等做出的行为,人类共同体是指人类根据地域、民族、经济关系、政治信仰或者统的需要而形成的社会群体,如部落、西方的城邦、现代的国家,还有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居委会、妇联等等,国际上的社会组织,联合国等等,还有经济组织(如WTO)也享有一定的公权力,人类共同体是在不同的时间按照不同的民族、地域、政治信仰、社会需要形成、发展起来的,讲公法,离不开这两个概念。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2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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