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占有
法学术语
公然占有是“隐秘占有”的对称。占有人对利害关系人无隐秘意思而对其物所为的公开的占有。公然占有通常具有可为外部认识的特征,但其实质仅在于占有人对其利害关系人无占有事实和占有意思上的隐秘。因此,占有人将重要的文书存入文库或将贵重的物品贮入仓库均不失为公然占有。根据大陆法各国的法律,公然占有为时效取得的基本条件之一。
关系
公然占有和隐秘占有的关系
公然占有和隐秘占有这是以占有方法为标准所作的分类。公然占有指不以隐藏方法避免他人发现而为的占有;反之则为隐秘占有。
区分二者的意义在于:时效取得的成立以对物的公然占有为必要条件,隐蔽占有无论经过多长时间也不发生时效取得。
推定
公然占有和和平占有的推定
和平占有、公然占有均属占有的常态,在和平占有抑或强暴占有的事实不明时,推定为和平占有;在公然占有抑或隐秘占有的事实不明时,推定为公然占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03 13:00
目录
概述
关系
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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