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类别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指承担义务教育、公共文化、基础性科研、公共卫生及基层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国家机关,其功能定位是负责直接提供特定领域公益服务的主体。
类别划分
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公益一类既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也不属于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财政支持方式
对公益一类,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作为由政府举办并保障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应当全力履行好政府赋予的提供基本公共公益服务职责,如允许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将不利于其集中精力履职尽责,也会造成在为其提供预算拨款保障的同时又向其购买服务的问题。
单位介绍
这类单位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这类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一般由财政给予经费保障。
最新修订时间:2025-01-28 12:22
目录
概述
类别划分
财政支持方式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