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或间接地为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居民生活服务的部门、企业及其设施。主要包括自来水生产供应系统、公共交通系统、电气热供应系统、卫生保健系统、文化教育系统、体育娱乐系统、邮电通讯系统、园林绿化系统等。
“公益”为后起词,五四运动后方才出现,其意是“公共利益”,“公益”是它的缩写。
五四运动前,是没有或者很少有“公共利益”这个概念的。最早的大家用例见于鲁迅的文章。鲁迅 《准风月谈·外国也有》:“只有外国人说我们不问公益,只知自利,爱金钱,却还是没法辩解。” 洪深 《少奶奶的扇子》第一幕:“ 王太太有两位姓张的内侄女,很热心公益,在 霞飞路一个什么妇女改良会尽义务。”
公益(Istis1ah)也是
伊斯兰教法专用语。
马立克教法学派辅助立法、司法原则。阿拉伯语“伊斯提斯拉赫”的意译,原意为“公共利益”或“福利”,亦称“麦斯莱哈”(Maslahah)。指法学家在创制律例、教法官在审理案件、决定法律适用时,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不拘泥于法律词句,而采取灵活变通的方法、原则,以求得更公正的结论或判决。例如,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使人们能够安居乐业,可以不受同态复仇原则(基萨斯)的限制,而将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但只谋杀一人的合伙杀人犯全部处以死刑。此方法、原则系对公认的类比方法一种有条件的保留,只限于特殊情况下运用,它反映了重视当地民俗习惯的古代麦地那法学派的司法传统。
现代的公益,是人人参与的公益,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人们通过各种公益活动、公益基金、公益网站等途径,通过直接参与、捐赠、公益广告、公益歌曲等方式参与到公益中来。在中国古代,倡导日行一善,就是每天做一些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帮助更多的人,让社会更加美好和谐。
公益广告最早出现在20世纪40年代初的美国,亦称公共服务广告、公德广告,是为公众服务的非盈利性广告。我国通过电视媒体播出公益广告,最早出现的是1986年贵阳电视台摄制的《节约用水》。之后,1986年10月26日,中央电视台开播《广而告之》栏目,揭开了我国公益广告新的一页。
公益从字面的意思来看呢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它的实质应该说是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公益活动是指一定的组织或个人象社会捐赠财物,时间,精力和知识等活动。公益活动的内容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帮助他人,社会援助,社会治安,紧急援助,青年服务,慈善,社团活动,专业服务,文化艺术活动,国际合作等等。